各村(居),镇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张店镇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确保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电不受影响,经研究决定成立灌南县张店镇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朱晓文
副组长:嵇 春 邓天伟 于 建 朱达新
成 员:封其军 孟令佳 刘 洋 胡馨月 封公德
张宝成 封明诗 孙桂松 李守兵 张学超
孙存根 杜兴素 陈文军 张华连 孙桂洲
王志祥 孙 浪
领导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朱达新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张店供电所。
特此通知。
2014年6月10日
张政发【2014】19号
关于印发《2014年张店镇平安电力创建工作
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村(居),镇各有关单位:
根据灌南县平电办《关于印发2014年县平安电力创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灌平电发〔2014〕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制订我镇2014年平安电力创建工作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平安电力”为契机,深入开展以电力安全生产、电力设施保护、安全可靠供电等为主要内容的平安电力创建活动,通过加强领导、宣传发动、联合执法、监督考核等措施,大力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规范的法治环境、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为全镇经济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提升电力安全生产和可靠供应的“可控、能控、在控”水平,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电力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实现无重大电力安全事故;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违法经营事件。
(一)强化组织,落实责任。依托镇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一步整合各单位的力量,构建开展“平安电力”创建活动有效运行机制,落实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多部门协调工作的有利条件。定期召开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机构协调会,统筹研究保障措施,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方面的矛盾和困难。
(二)大力宣传,增强意识。加大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渠道,提高全社会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及承担社会义务,取得社会各界对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社会公众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通力合作,联合执法。构建政府统一领导,有关单位通力合作,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大力支持的工作局面。深入开展输电线路通道和变电站周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及时消除威胁输变电设备安全运行的外部隐患,确保输变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四)总结验验,创建典型。要认真挖掘和总结创建典型经验。对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电力”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及时总结,放大效应,推动面上创建工作的整体提升。
三、工作要求
1.镇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平安电力创建组织协调工作,镇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平安电力创建日常实施工作。
2、各有单位要在镇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创建合力,努力提高平安电力创建工作整体水平。
3、镇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明查暗访,定期通报。
四、检查考核
镇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创建平安电力活动评价标准,每年底前对创建活动进行考核评价,重点考评各单位履行电力安全责任、相关部门完成主要工作任务、电力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公众电力安全意识等内容。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创建态度消极,引发严重后果的,将区别不同情况,予以通报,甚至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