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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95/2014-00037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科技、教育,批复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4-08-12
文号: 灌发改〔2014〕93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灌南县小窑实验学校新建餐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灌南县小窑实验学校新建餐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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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灌发改201493    

 

关于灌南县小窑实验学校新建餐厅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小窑实验学校:

你们报来的关于新建餐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建餐厅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4320724FG0041。

三、主要建设内容为:用地面积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一栋餐厅

四、该项目总投资为132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省校安工程资金。

五、项目法人代表:苏井伟。

六、该项目属于必须进行招标项目,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该项目完工后应及时向我委申请竣工验收。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8月6日

 

 

 

 

 

 

 

抄送:县统计局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8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