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发改〔2014〕54号
关于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建灌南县城西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新建灌南县城西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建议书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灌南县城西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4320724FG0021。
三、项目拟位于灌南县经六路和纬一路交汇处东南角,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四、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建城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2万m3/d,处理工艺采用“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旋流沉砂池+配水池+A/A/O+二沉池+高密度澄清池+滤布滤池+紫外线消毒”。2、建设污水收集主干管网工程,管道总长51.351km。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10427万元。资金来源:地方统筹。
六、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6月5日
抄送:县国土局、环保局、规划局。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6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