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发改〔2014〕94号
关于灌南县百禄镇中心小学新建教学楼和
餐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百禄镇中心小学:
你们报来的关于新建教学楼和餐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为了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根据县政府将原百禄镇中心小学校园与原百禄镇中学校园置换的规划,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建教学楼和餐厅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4320724FG0042。
三、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原百禄中学校园内新建一栋四层教学楼,建筑面积1631平方米,一栋三层幼儿楼,建筑面积2969平方米,在原百禄镇中心小学内新建一栋餐厅,建筑面积600平方米。
四、该项目总投资为815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省校安工程资金。
五、项目法人代表:贾俊生。
六、该项目属于必须进行招标项目,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该项目完工后应及时向我委申请竣工验收。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8月6日
抄送:县统计局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8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