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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724MB1807543H/2011-00003 信息分类: 机构职能, 其他,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 发文日期: 201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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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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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文件
 
 
灌地税发[2011]28号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税务分局、稽查局,县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江苏省市、县地方税务系统机构改革的意见》(苏编办发[2010]10号)和《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连云港地方税务局及所辖县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编办发[2010]32号),灌南县地方税务局名称统一规范为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为江苏省连云港地方税务局的直属机构,其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实施方案如下:
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承担国务院、省政府及当地政府指定的各项地方税收、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管理地税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
(三)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履行纳税服务义务;监督执行本地区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四)监督检查税收执法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承担税源管理工作,编制、分配和下达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六)承担税收稽查工作,负责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七)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八)负责干部队伍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干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机关作风、行风建设。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设置6个内设机构,另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的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信息、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保卫和政务公开等工作;拟定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工作;税收理论及内部研究性资料的采编管理工作;承担本级的后勤服务、实物资产管理、基建等其他行政事物。
(二)税政法规科
负责地方税种及基金、费的税政业务和征收管理工作;按照税收管理权限,贯彻落实各税种征收管理办法,处理执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拟定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地方税收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复议。
(三)规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本地区地税收入中长期规划,编制、分配年度税收、基金(费)计划;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和重点税源监控;承担税收会计、统计和票证管理工作;负责税款退缴库工作;承担本地区财务、经费、着装和资产的账务工作。
(四)征管和科技发展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定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协调综合治税工作;指导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统筹协调税收状况监控分析,承办征管质量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大企业的税收管理;拟定并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方案。
(五)数据管理科
牵头制定税收数据管理办法;承担数据质量管理、涉税数据信息的采集、加工、分析、提供、推送等工作。承担对涉税信息应用情况的测评和跟踪反馈工作。提供计算机硬件设备、网络、系统软件及工具软件等技术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
(六)人事教育科
管理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出国(境)人员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干部学历教育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系统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和基层建设工作;负责系统内绩效管理工作及目标考核工作。
(七)监察室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廉政建设及行风建设工作;负责信访以及参与系统内部审计和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负责机关作风建设。
(八)机关党总支
负责机关党员管理;负责党建工作;负责系统内劳动模范选举和劳动竞赛工作;负责系统内干部职工文体俱乐部活动;负责干部职工福利和工伤事故处理;负责干部职工婚、丧、疗养、救济工作;负责党、工会、共青团、妇女等有关方面的工作。
    三、基层行政机构
   
(一)直属行政机构
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设置2个直属行政机构。
1、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副科级建制)
负责拟订税务稽查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全市征管对象(除由上级稽查局负责监督检查对象外)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指定和交办对象执行地方税收政策、法规及制度情况;查处税务违法案件;组织落实涉及地方税收的各种专项检查工作;办理有关人民来信、来访举报的税务案件;协调公安、检察、审判等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
2、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征收税务分局(纳税服务局)
组织、协调和落实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纳税服务规范和操作流程;管理纳税服务平台;实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受理纳税人有关纳税服务的投诉,调解税收争议;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纳税咨询、税法宣传、权益保护和税收法律救济(不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承担税款、基金(费)的征收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涉税审批、发票购销等涉税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工作。
(二)派出机构
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设置7个派出机构,副科级建制。
1、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承担全县范围内税款、基金、费的征收及纳税服务等工作。
2、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承担县本级、东经济开发区、新安镇范围内的地方税收、基金、费的管理工作;承担相关涉税事项的管理工作;承担涉税护税的相关工作任务。
3、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承担北陈集、张店、百禄、花园、新集范围内的地方税收、基金、费的管理工作;承担相关涉税事项的管理工作;承担涉税护税的相关工作任务。
4、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承担临港产业区、三口、田楼、五队、长茂、堆沟港镇范围内的地方税收、基金、费的管理工作;承担相关涉税事项的管理工作;承担涉税护税的相关工作任务。
5、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
承担西经济开发区、李集、汤沟、孟兴庄范围内的地方税收、基金、费的管理工作;承担相关涉税事项的管理工作;承担涉税护税的相关工作任务。
6、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与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合署办公。
7、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第七税务分局(纳税评估局)
承担全县范围内纳税评估和风险管理工作。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11428印发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校对:人教科 史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