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索引号: 01430892X/2014-00104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科技、教育,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4-12-04
文号: 灌教发〔2014〕61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局机关各科室:现将《教育局机关教育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灌南县教育局2014年12月2日 教育局机关教育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为进一步做好教育宣传工作,加大教育宣传报道及信息工作的力度,…

灌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教育局机关教育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体:[ ]
 

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教育局机关教育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灌南县教育局

2014122   

 


教育局机关教育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教育宣传工作,加大教育宣传报道及信息工作的力度,更好地发挥对内宣传营造氛围、凝聚人心,对外宣传扩大影响、树立形象的作用,营造良好的教育改革和发展舆论氛围,扩大灌南教育的社会影响力与公众满意度,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凡我局机关工作人员撰写的正面宣传、报道我县教育工作的理念、思路、经验、做法和成就以及先进人物的新闻稿件,在各级媒体发表或播出的,予以奖励(同一作者撰写或制作的同一作品,在不同媒体重复发表或播出的,只奖励最高级别,不重复奖励)。

二、目标任务

局办公室至少每周向上级新闻媒体或信息部门提供1件新闻或信息,其他科室也要根据自身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提供、上报新闻或信息稿件。

各科室要及时把相关工作的新闻、信息通过《灌南教育信息网》、“灌南教育发布”政务微博等形式及时向全县中小学发布。

三、奖励标准

⒈电视类

中央电视台每条新闻奖励5000元,江苏电视台每条新闻奖励2000元,连云港电视台每条新闻奖励500元,县电视台每条新闻奖励50元。

⒉报纸类

报纸名称

奖励类别及奖金

头版头条

一版

其他位置

非头条新闻

一句话类新闻

200字以上

200字以下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

5000

3000

2000

1500

1000

新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

2000

1500

1000

800

500

江苏教育报

800

500

300

200

50

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

200

100

80

40

20

灌南日报

100

80

50

30

10

⒊刊物类

《求是》、《人民教育》文章每篇奖励2000元;《群众》以及《半月谈》等中纪委、中宣部、中组部机关刊物,政务性文章每篇奖励500元;《江苏教育》《江苏教育研究》等文章每篇分别奖励200元;市委各部机关刊物、《连云港教育》等每篇奖励60元。

⒋信息类(纸质)

市“两办”等信息每条奖励100元,县“两办”等信息每条奖励50元,通过市县“两办”推荐信息被省及省级以上采用每条200元。

省教育厅专报信息、教育工作简报每条奖励200元,市教育局教育信息、教育简报每条奖励100元。

5.网络类稿件

⑴《江苏教育网》(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教育新闻每篇奖励200元。

⑵《连云港教育网》、《连网》、“连云港教育发布”政务微博教育新闻,每篇奖励15元。

其他网络类稿件不予奖励。

四、奖励办法

发布新闻、信息均须署明真实姓名和单位,否则不予认定。《连云港教育网》等统一不出现作者姓名和单位的,由局办公室统一认定。

本办法自201412月起执行。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2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