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索引号: 014309404/2014-0003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4-12-12
文号: 灌建发〔2014〕54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局党委要求,经研究,决定拟于12月下旬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等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关于做好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体:[ ]
 

灌建发〔201454

关于做好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党支部,机关各科室: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局党委要求,经研究,决定拟于12月下旬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等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程序

召开本单位(本科室)干部大会(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述职述廉述责,领导班子成员提交述职述廉述责报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核查资料、实地查看、考核组综合分析、考核结果评定。

二、考核对象

规划局、房产处、园林所、路灯所、质监站、建管处、监察大队、局各科室等有关单位的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

三、考核领导小组

届时将成立由局党员领导班子任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单位进行考核。

四、考核内容

1. 是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

2. 是否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是否组织党员、干部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法规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是否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

3.是否定期召开本单位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组织党风廉政专题活动不少于2次,每年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低于1次。

4.是否坚持“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有关执行情况向局党委、局纪委报告,没有的实行零报告。

5.是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是否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坚决反对奢侈浪费,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单位。

6.是否按照局廉政风险防控“五个三”工作机制要求认真进行风险点排查,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配合局纪检监察人员开展相关工作。

7.是否支持执纪执法和执法人员履行职责,对本单位发生的苗头性的、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向局党委、局纪委报告。

8. 本单位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情况,是否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文件。

五、被考核单位的材料准备

1.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述责报告。

2.能够说明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原始台帐、文件及有关资料,要求按《灌南县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表》所列条目进行分类归档备查。

附件:灌南县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表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2月10


附件

灌南县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表

时间:                            考核人员:

序号

    

检查重点

得分

备注

1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10分)

查看是否有责任状

2

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法规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10分)

查看是否有工作计划、学习等文件

3

定期召开本单位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组织党风廉政专题活动不少于2次,每年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低于1次。(10分)

查看是否有会议记录、学习记录

4

坚持“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有关执行情况向局党委、局纪委报告,没有的实行零报告。(10分)

是否按月报送《灌南县住建局三重一大事项月报表》

5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坚决反对奢侈浪费,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单位。(10分)

具体由财务审计科提供

6

按照局廉政风险防控“五个三”工作机制要求认真进行风险点排查,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配合局纪检监察人员开展相关工作。(20分)

是否开展风险点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是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7

支持执纪执法和执法人员履行职责,对本单位发生的苗头性的、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向局党委、局纪委报告。(10分)

是否存在不支持县纪委、局纪检组的工作,对本单位内可能存在的违法违纪的人或事是否及时报告

8

本单位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情况(10分)

如发生违法违纪情况,经查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9

是否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文件(10分)

具体由法纪科提供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10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