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开发〔2015〕2 号
关于立即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
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开发区各企业,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近来,一些地方先后发生多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群众踩踏事件,2014年11月16日,山东省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13人受伤,过火面积5000平方米;2014年12月29日上午,北京清华附中在建体育馆工程工地脚手架倒塌,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2014年12月31日9时许,广东省佛山市广东富华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发生气体爆炸事故,造成18人死亡、30余人受伤;2015年1月2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北方南勋陶瓷大市场仓库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幢11层建筑物坍塌,5名消防员牺牲、14人受伤;2014年12月31日23时35分,上海市外滩发生踩踏事件,已造成36人死亡49人受伤。
这些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财产损失,教训深刻,令人痛心。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寿光“11.16”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安委办函〔2014〕75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27号)、《关于加强特殊时段生产安全事故防范的通知》(苏安办)〔2014〕90号)、《县政府关于立即在全县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灌政发〔2015〕1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灌办传〔2015〕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立即组织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开发区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服装电子等行业企业。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园区各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中共灌南县委 灌南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灌发〔2014〕15号)情况;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情况。
(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身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自查自纠情况。
(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三、检查方式
按照“企业全面自查、行业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要求进行。采取政府、部门和企业联动,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开发区各条线分管领导及服务团队对所服务的片区内企业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场所进行自查自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本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
四、时间安排
自2015年1月15日起到春节前。
五、工作要求
以国家和省、市、县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为指导,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为重点,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巩固“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园区各条线分管领导要严格落实分片管理责任,主动作为,立即行动,严密组织,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排查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确保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县安委会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县安委办、督查办将对园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党政领导亲力亲为情况进行督查。
(二)全面排查整治,依法从严治理。要严格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坚持企业全面自查自纠与依法从严整治相结合,做到检查对象全覆盖,隐患整改零容忍。严处重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督促企业逐条整改治理,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改销号。对排查出的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落实隐患整改“五到位”措施对拒不整改重大隐患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确保安全生产。各企业要于1月20日前将《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自查表》(附件一)和《开发区企业春节前安全生产自查表》(附件二)报送到开发区安监分局。
(三)严控特殊时段,加强事故防范。冬季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易发时期,一方面岁末年初,生产经营任务和经济指标“期限”紧迫,抢进度、赶工期,加班加点的现象普遍;另一方面入冬以后,雨雪冰冻、大风雾霾等季节性灾害天气增多,极易引发事故,安全防范任务十分艰巨。各企业要深入排查治理隐患,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滑、防泄漏、防中毒、防坍塌、防坠落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四)严格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和应急处置及时到位。当前,春节将至,省、市 “两会”召开在即,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各企业也要严格落实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严防因处置不当、不及时造成伤亡事故。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附件一: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自查表
附件二:开发区春节前安全检查表
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5年1月15日
附件一
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自查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隐患名称 |
整改措施 |
完成时限 |
整改责任单位 |
整改责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督改责任单位 |
督改责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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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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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二
开发区企业春节前安全自查表
企业名称(公章):
序号 |
检 查 内 容 |
检查情况 |
1 |
有无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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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否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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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是否配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百人以下的是否配有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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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是否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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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有无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将隐患录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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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有无明显安全疏散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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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全设备设施、应急救援器材是否完好(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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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存在易燃、易爆性粉尘企业是否落实除尘、防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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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生产场所从业人员是否按要求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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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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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是否按《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要求进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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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安全标准化有无创建,创建后是否正常运行,到期后有无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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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
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5年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