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城管发〔2015〕1号
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灌南县城市管理局
2015年1月9日
灌南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1月9日印发
索 引 号: | 469968828/2015-00001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综合政务,通告 |
发布机构: | 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15-01-09 |
文号: | 灌城管发[2015]1号 | 关 键 字: | |
内容概述: |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