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现将《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2015年2月27日
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排查月”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扎实推进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年”活动开展,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连交〔2015〕23号)和县安委会《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灌安办〔2015〕5号)文件要求,决定3月份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全面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以排查治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为重点,切实提高交通运输企业本质安全度,努力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转变、“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为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时间
2015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三、工作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所有企事业单位、公路、航道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道路客运、道路货运、公共交通、客货运场站、驾培维修机构、内河水上运输、渡口渡船、路域环境、航道、公路和水路施工工地、各级办公场所和近年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制度化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突出: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3.交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
4.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以及持证上岗情况;
5.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三)排查治理方式。 交通运输行业全面自查,监管部门专项检查,市、县局综合督查。
四、工作分工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原则,在县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组织开展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完整的隐患检查工作档案,落实隐患整改“五到位”要求,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确保本单位生产安全。
(二)各行业监管部门: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及牵头行业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督促隐患整改,及时报送本部门(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
(三)县交通运输局:组织推动全系统“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开展,指导监督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动态,统筹、协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确定并公布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督促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按时完成整改工作并申请验收销号。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县局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领导小组,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直属单位分管领导和局安全办负责人为组员。活动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办,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局安全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直属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为联络员。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广泛动员部署,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各单位要切实承担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隐患排查治理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在进行隐患风险辨识基础上,充分发挥专家、中介等技术支撑作用,加大安全投入,落实隐患整改“五到位”要求。要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综合运用全员排查、多轮督查、暗查暗访、专家问诊等手段,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三)严格督查,确保实效。各单位要加大隐患治理工作力度,按照“整治手段要强硬、监控措施要严密、整改隐患要彻底”的要求,对隐患治理实施全程督查,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或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坚决停产停业整顿或责令关闭,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做到隐患不整改不放松、隐患整改不达标不放松。要坚持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大检查、行业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及专家检查相结合,促进隐患排查治理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四)畅通信息,按时上报。各单位要对事故隐患进行逐一登记,建立隐患治理档案,及时录入隐患排查信息系统,特别是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做到“一患一档”。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掌握辖区和行业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动态,按时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并于2月28日前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月”工作方案,3月30日前报送隐患排查月工作总结至局安全办,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和制度建立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推动和工作开展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展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和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隐患排查月期间,请于每周一前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周报表。
联系人:陆文杰,电话:83219090,Email:gnjtjaqb@163.com。
附件: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周报表
抄送:市交通运输局,县安委办,县春运办。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5年2月27日印发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周报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日期:2015年3月 日 行业和领域 开展排查治理事故 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累计落实隐患治理资金 应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实际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覆 盖 率 排查一般事故隐患 其中: 已整改 整 改 率 排查治理重大隐患 列入治理计划 其中:挂牌督办
附件
排查重大事故隐患 | 其中:已整改销号 | 整改率 | 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事故隐患 | 其中:达到“五到位”要求的 | 挂牌督办 的重大事 故隐患 | 其中:省级挂牌督办 | 其中:地市级挂牌督办 | ||||||||||||||
(家) | (家) | (%) | (项) | (项) | (%) | (项) | (项) | (%)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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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1.道路客运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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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道路货运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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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市公共交通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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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客货运场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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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驾培维修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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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河水上运输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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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渡口渡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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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路域环境及养护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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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航道船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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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交通施工企业及工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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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单位办公场所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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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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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要求:1.各单位要认真填写本表,并于每周一前报送至局安全办。2.统计数据为2015年3月以来的累计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