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文件
灌地税发[2015]1号
关于表彰二0一四年度先进单位以及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税务分局、稽查局、机关各科室:
二○一四年度,全县地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科学、规范、高效、廉明”的组织愿景和“忠实履职、安全履职”总体要求,开拓创新,拼搏奋进,扎实有效推进以税收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我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弘扬先进,激励全体干部职工在新的年度再创佳绩,经研究决定,对第一税务分局、监察室2个绩效考核优秀单位;人事教育科、税政法规科、稽查局等3个绩效考核优良单位;史有国等20名优秀等次人员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全县地税系统各单位(部门)以及广大干部职工向受表彰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学习,学习他们团结拼搏、奋发进取,为地税事业增光添彩的精神。希望受表彰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始终保持高昂的斗志和拼搏进取精神,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为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二○一四年度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名单
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
2015年2月4日
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15年2月4日印发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校对:人事教育科 赵庆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