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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367/2015-0000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15-02-28
文号: 灌农发〔2015〕11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委属各单位、各乡镇农技服务中心:为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监管,保持严查严打高压态势,根据省农委《2015年江苏省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农办农〔2015〕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2015年灌南县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原灌南县农业委员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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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农发〔2015〕11号

 

 

关于印发《2015灌南县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各乡镇农技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监管,保持严查严打高压态势,根据省农委《2015年江苏省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农办农〔20157)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种业强省建设目标,深入推进依法治种,坚持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原则,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套牌侵权、未审先推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现代种业健康发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二、主要目标

(一)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重点监管对象检查覆盖率100%,督办案件查处率100%,投诉举报受理查处率100%

(二)加大质量监管力度。标注TM标识的包装种子抽样覆盖率100%,主要农作物种子纯度、发芽率、净度、水分等四项指标抽检合格率提高到98%以上。

(三)加大退出品种的查处力度。因种植年限过长已失去利用价值和未按要求提交标准样品、因种性缺陷导致生产事故的被强制退出市场的品种,要进行专项督查,彻底清理。

三、打击重点

(一)突出重点区域市场。组织市际、县际交界区域专项检查,对少数市场秩序较混乱地区进行重点督查,对种子集散地、集中交易市场加强日常检查。

(二)突出重点经营主体。把近年来部省两级抽检不合格企业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对投诉举报多、生产事故多的企业和经营门店进行全覆盖检查。

(三)突出重点作物品种。以水稻、小麦和玉米等大宗作物品种为重点,对未取得品种权、投诉举报多的品种开展真实性鉴定。

(四)突出重点违法行为。重点查处生产经营无标识标签包装种子、以近似品种名称标注TM标识为手段制假售假、以试验示范为由推广未审定品种等违法行为。

四、行动内容

(一)种子流通环节检查。在春耕、秋播关键时节,集中力量加强市场检查,重点检查商品种子包装标签、品种审定、经营档案、经营资质、委托代销合同等,所抽取样品要进行品种真实性和三项常规检测。对种子直销入户比例较高的地方,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入户调查,对来源不明,尤其是批量调运无标签、无标识的包装种子,要彻查种子来源。

(二)种子生产基地检查。在播种后一个月内,组织开展生产基地实地检查,准确掌握种子生产地点、品种、面积、委托企业资质及委托生产合同等信息。

(三)品种清理退出。加大品种退出力度,完善品种退出长效机制。按照《江苏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规定》,对未按要求提交标准样品的、生产使用过程中存在种性缺陷导致生产事故的、审定时间超过10年且失去推广应用价值的、特征特性与标准样品明显不符的品种予以强制退出。针对我县品种应用实际,及时向省品种审定委员会提出退出建议。

(五)违法案件查处。对在监管中发现和群众投诉举报的案件,及时立案,必要时会同公安、工商部门联合查处。案件信息要实现农业、公安、工商三部门共享,案发地与种子调入调出地共享。要突出大案要案查处,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行为。对于公安部门查处的案件,需要技术鉴定的,农业部门要及时组织检测或田间鉴定。并将根据《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要求,主动及时公开办结案件信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委将成立“2015年灌南县打击侵犯

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种子管理和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县财政落实监管经费。

(二)落实监管责任。我委将对加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县种子管理站和农业执法大队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我委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对有案不查、避重就轻、充当保护伞等不作为、乱作为、参与违法经营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要启动行政问责。

(三)建立长效机制。县种子管理站、农业执法大队要积极做好“江苏省县域种子市场秩序评价表”所列的4个评价项目、12个评价内容进行认真细化,履行职责,通力合作,建立和完善种子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按照《关于开展县域种子市场秩序评价的通知》(苏农业〔20151号)要求,明确任务和责任,切实做好品种布局、市场检查、案件查处及生产事故处理等工作,确保种子市场监管常态化。

(四)推动社会共治。建立举报投诉奖励机制,鼓励企业加大维权力度,完善行业内黑名单制度,引导监管者、生产经营者、消费者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种子市场治理,加快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种子双打工作体系。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专项行动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及时公开重大活动情况,曝光典型案例,营造严厉打击种子违法行为的高压氛围,提高购种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灌南县农业委员会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