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014309789/2015-00002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公安、安全、司法,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北陈集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5-02-26
文号: 灌北政发〔2015〕6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北政发〔2015〕6号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的通 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机关、各生产经营单位:为扎实推进市、县 “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年”活动开展,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镇安委会决定在3月…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的通 知

浏览次数:  字体:[ ]
 

灌北政发20156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的通   

 

各村(居)委会、镇直机关、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扎实推进市、县 “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年”活动开展,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镇安委会决定在3月份集中开展 “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为重点,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努力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转变、“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为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全镇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道路运输、消防、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校舍校车和近年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制度化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突出: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

4.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以及持证上岗情况;

5.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三)排查治理方式。企业全面自查,行业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

三、工作分工

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原则,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镇安委会:组织推动辖区内“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开展,指导监督辖区内各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动态,统筹、协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确定并公布本地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督促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按时完成整改工作并申请验收销号。

(二)镇直机关:督促、指导本行业及牵头行业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督促隐患整改,及时报送本部门(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

(三)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组织开展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完整的隐患检查工作档案,落实隐患整改“五到位”要求,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确保本单位生产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镇安委会成立由镇长常二华任组长,镇纪委书记徐志妮安任副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纪委书记徐志妮任主任,监所副所长王正刚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全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调、材料汇总、情况通报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等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广泛动员部署,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承担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隐患排查治理贯穿于企业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加大安全投入,落实隐患整改“五到位”要求。落实全员排查、多轮督查、暗查暗访等手段,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三)严格督查,确保实效。各地相关单位要加大隐患治理工作力度,按照“整治手段要强硬、监控措施要严密、整改隐患要彻底”的要求,对隐患治理实施全程督查,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或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坚决停产停业整顿或责令关闭,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做到隐患不整改不放松、隐患整改不达标不放松。要坚持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大检查、行业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检查相结合,促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北陈集镇人民政府

                                            2015年2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