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旅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夯实旅游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着力构筑旅游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的通知》(连安办〔2015〕24号 )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局制定《连灌南县旅游行业2015年“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本次活动。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全面排查和消除旅游安全隐患。在全县旅游行业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停产整顿或依法关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把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每个工作岗位,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观念;依法加强行政执法和社会监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实行安全生产信息公开,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二、排查治理的范围和重点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为全县所有景区(包括在建景区)、星级饭店和旅行社。排查治理重点:游乐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测检验,要做到设施、设备符合安全标准,操作规范,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将开工的旅游项目,必须经公安、安全、技术监督等部门的专业检测,取得相关资格后,经旅游局备案,方可对外经营。游船等亲水项目,要及时掌握水情动态,突出旅游旺季的安全管理,严禁在洪水暴涨、安全无保障的情况下进行水上游乐活动,禁止使用未经安全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设备、器材。景区要做到:森林、木屋防火措施得力,消防器材齐全,水面安全员和安全设施配备充足,踏步、阶梯、吊桥牢固,船只、竹排完好,危险地段和特殊地段有安全措施和醒目安全警示牌,电缆电线符合安全规定,认真做好安全记录,为游客购买保险。星级饭店要做好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工作,配备安全设备,保证食品卫生,电线电器安全可靠等。旅行社重点为游客购买责任险,使用正规的合同书。所有旅游企业必须经常性开展旅游安全培训和教育,加强预案演练,强化对游客的救助等。旅游用车,要确保有旅游运营资质、车况良好、有充足保险保障的车辆和技术娴熟、熟悉路况、身体健康的驾员,严禁“病车”上路、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整个3月份,分二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改阶段(3月1日至3月7日)
各旅游企业,要结合企业经营工作的实际,按照排查重点,全面分析有可能造成的灾害及衍生灾害,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坚决整改。对一般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对反复出现的隐患,要通过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彻底整改;对重大隐患,能整改的应立即组织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列入计划,定措施、定期限、定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在整改未完成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事故。
(二)检查整改阶段(3月8日至3月31日)
在企业完成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县旅游局联合安监、交通、质监、景区主管理部门等,对全县旅游行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一律下达整改通知书,挂牌督办,对存在重大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治不力的经营项目要坚决停止其运营,并在行业内进行通报和向社会进行公告,引导消费者和旅行社规避风险,确保旅游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四、措施和要求
为了保证旅游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成立灌南县旅游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王洪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嵇友亚同志、毛祥成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为成员,日常工作由张延梅同志负责,并收集上报旅游安全排查治理信息。各涉旅企业同时也要成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小组,迅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并对旅游局报送自查整改信息。
灌南县旅游局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