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1月份各税种(基金)的申报期限
增值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月20日。
消费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月20日。
企业所得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月20日。
废弃电子电器处理基金申报期限顺延到1月20日。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期限顺延至1月20日。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期限顺延至1月20日。
二、2015年3月份各税种(基金)的申报期限
增值税申报期限顺延至3月16日。
消费税申报期限顺延至3月16日。
企业所得税申报期限顺延至3月16日。
废弃电子电器处理基金申报期限顺延到3月16日。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期限顺延至3月16日。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期限顺延至3月16日。
三、2015年4月份各税种(基金)的申报期限
增值税申报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消费税申报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企业所得税申报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废弃电子电器处理基金申报期限顺延到4月20日。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四、2015年5月份各税种(基金)的申报期限
增值税申报期限顺延至5月20日。
消费税申报期限顺延至5月20日。
企业所得税申报期限顺延至5月20日。
废弃电子电器处理基金申报期限顺延到5月20日。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期限顺延至5月20日。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期限顺延至5月20日。
2014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期限顺延至6月1日。
五、2015年8月份各税种(基金)的申报期限:
增值税申报期限顺延至8月17日。
消费税申报期限顺延至8月17日。
企业所得税申报期限顺延至8月17日。
废弃电子电器处理基金申报期限顺延到8月17日。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期限顺延至8月17日。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期限顺延至8月17日。
六、2015年10月份各税种(基金)的申报期限
增值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
消费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
企业所得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
废弃电子电器处理基金申报期限顺延到10月26日。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
七、2015年11月份各税种(基金)的申报期限
增值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1月16日。
消费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1月16日。
企业所得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1月16日。
废弃电子电器处理基金申报期限顺延到11月16日。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期限顺延至11月16日。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期限顺延至11月16日。
请各相关单位及个体,注意申报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