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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2X/2015-00018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科技、教育,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5-03-09
文号: 灌教发〔2015〕11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各学校:为进一步推动我县足球运动项目的普及与提高,丰富中小学生课余体育文化生活,经县教育局、县文广体局研究,定于六月、九月举办全县中小学生足球比赛暨第二届“县长杯”校园足球联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学校按规程要求,积极组队训练,并认真做好参赛的…

关于举办2015年灌南县中小学生足球比赛暨第二届“县长杯”校园足球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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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足球运动项目的普及与提高,丰富中小学生课余体育文化生活,经县教育局、县文广体局研究,定于六月、九月举办全县中小学生足球比赛暨第二届“县长杯”校园足球联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学校按规程要求,积极组队训练,并认真做好参赛的准备工作。县教育局将依据省、市文件精神,酌情对各参赛对予以奖补。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灌南县中小学生足球比赛暨第二届“县长杯”校园足球联赛规程

2.2015年灌南县中小学生足球比赛暨第二届“县长杯”校园足球联赛报名表

灌南县教育局       灌南县文化广电体育局

                               201531

附件1

2015年灌南县中小学生足球比赛暨第二届

“县长杯”校园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主办单位:灌南县教育局、灌南县文广体局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1.时间: 小学(六月份),初中(九月份)

2.地点:主、客场形式

三、参赛单位

全县各初中、小学,足球传统项目学校,足球特色学校,其中省足球传统学校必须参加。

四、竞赛项目与组别

1.竞赛项目:男子团体

2.竞赛组别:高中组(199791日以后出生的队员)

初中组(200091日以后出生的队员)

小学组(200391日以后出生的队员)

五、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

1.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8人(小学12人)

2.每校各组别限报1个队。运动员不得跨组别参加比赛。

(二)运动员条件: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本校在籍在读学生。

2.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二代身份证和运动员注册工作,报名后队员不得更换。各参赛队(小学于411日、中学于627日)携带学生学籍卡、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体卫艺科425室办理运动员注册手续。比赛期间无运动员注册证、二代身份证(不可用临时身份证代替),不得参加比赛。

六、竞赛办法

1.第一阶段:全县中学分四小组采用单循环制比赛,小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第二阶段比赛采用分组循环、同名次决赛办法进行。报名时现场抽签确定组别。

2.计分和决定名次办法:每队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平一场各得1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积分相等队相互之间比赛的积分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初中组每场比赛7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小学组每场比赛5 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3.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的队员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

4.高中组(1 1人制)一个队场上队员不足7人或小学组(7人制)一个队场上队员不足4人时,比赛自然终止,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终止时场上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5.每队必须备有2套深浅不同颜色的比赛服,备队(守门员除外)的服装颜色必须统一,服装颜色必须填写在正式报名单内,服装上要有明显的号码。服装颜色、号码不符合要求或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守门员不得使用“0”号。

6、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红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团体:各组分别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如报名参赛不足6队,递减1名录取名次。

2.比赛评选设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奖、最佳射手奖。

八、报名与报到

1.小学各参赛学校于510将报名表一式二份,分别报到县教育局体艺卫科425室蔡亚军处,逾期不报名,以不参加论处。报名表一律用电脑打印,报名时须交运动员照片(2张)注明学校、姓名。资料不齐者不予接受。各学校一经报名后不得弃权。初中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2.各参赛学校报到时校验运动员身份证、运动员注册证(小学、初中学生必须都要办理)。

    3.每队需要深浅不同颜色的比赛服两套,号码必须一致。号码编号、尺寸按竞赛规则执行,否则不予参赛。

4.参赛队须在所在地办理运动员保险,报到时带保险单原件交大会竞赛组审核,否则不予参赛。

九、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赛前、赛中、赛后对运动员进行审查,如查实有弄虚作假等有悖体育道德行为者,将依据《关于加强中小学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连教体艺[200322号)要求,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追究有关人责任并予以通报。

2.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本次比赛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由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方可受理。

十、经费

1.各参赛学校经费自理,需要住宿的由参赛学校自行解决、承办学校可协助安排。

2.为加强比赛管理,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各队报到时要交纳“抵押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对于在比赛中严格遵守赛会的有关纪律、社会治安管理条例,无破坏公物及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等规定的运动队,在比赛结束后将退还“抵押保证金”。

十一、裁判员由县教育局、县文广体局选派。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

2015年灌南县中小学生足球比赛暨第二届

“县长杯”校园足球联赛报名表

领队:          教练:          电话:              学校:

序号

 

性别

出生年月

年级

单位盖章: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53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