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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54/2015-00007 信息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 卫生,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5-03-25
文号: 灌 卫〔2015〕16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灌 卫〔2015〕16号 印发《开展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卫生支农工作,促进城乡卫生事业协调发展,加强我县农村卫生工作,现将灌南县卫生局《开展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灌…

印发《开展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原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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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201516

印发《开展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单位:

进一步推进卫生支农工作,促进城乡卫生事业协调发展,加强我县农村卫生工作,现将灌南县卫生局《开展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灌南县卫生局

201533

灌南县卫生局办公室                       201533日印发


开展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活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深入开展卫生下乡活动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09229号),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按照省卫生厅印发的《关于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意见》和市卫生局印发的《连云港市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方案(2013-2015年)》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卫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深入推进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通过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活动的开展,增强各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能力,提高医技水平和管理水平,确保派出一支队伍、带好一所医院、服务一方群众、培训一批人才目标的实现。

二、工作对象

(一)以县新区人民医院、县医院、县中医院为支援单位,乡镇卫生院为受援单位。

(二)支农人员要求:(1)在二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业的,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的执业医师。(2)将要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没有在农村累计服务一年以上经历的卫技人员优先下派。(3)思想作风好,专业知识面广,业务水平高,并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能够指导受援单位医务人员开展工作,具有带教能力。

三、工作内容

(一)时间:具体时间、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订。

(二)形式:(1)定点支农。需要晋升中级、副高职称的卫技人员及其他支农对象,必须在乡镇卫生院定点支农。(2)巡回医疗。支援单位也可以成立医疗专家队,由分管副院长任队长,队员为骨干医师和近年需要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卫技人员。到受援单位开展巡回医疗、义诊、坐诊和会诊等工作。(3)进修培训。一级医疗机构医生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资格之前,必须到上一级医院进修累计满1年,并通过考核。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远程会诊系统,提高对口支援的效率。

(三)要求:(1)需要晋升中级、副高职称卫技人员,必须在乡镇卫生院脱产支农一年。(2)支援医院要做到六个一:即每季一次巡诊、帮扶一项实用技术、每月一次业务讲课、每月一次乡村义诊、每季一次健康宣教、每周一次专家门诊。定期(每月不低于两次)到对口乡镇卫生院进行业务查房指导,参与查房、病案讨论、会诊等工作;(3)成立县级医疗专家团队。支援单位分别成立外科、内科、妇科、儿科、检验、影像、护理等骨干人员组成的医疗团队,每月至少下乡村一次巡回医疗及指导,分片包干,每个支援单位负责指导6个基层卫生院。

四、工作职责

(一)受援单位职责:(1)为卫生支农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2)为卫生支农人员提供良好的食宿条件,解决他们生活上的实际困难;(3)制定卫生支农工作计划和管理方案,全力配合支农人员开展医疗卫生服务;(4)自觉接受支农人员的技术指导,促进医疗服务水平全面提高;(5)及时向局卫生支农工作领导小组反馈工作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6)受援单位对卫生支农人员的请假事由,需在局医政科备案,以备检查。

(二)支援单位职责:1)成立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对口支援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障对口支援工作顺利有效开展;(2)依据本单位管理、医疗、护理等优势及受援单位现状、发展方向和地方群众的医疗需求,制度具体的对口支援方案和工作计划,并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3)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专家团队和支农人员不得收取受援单位的奖金、补贴等任何费用;对口支援期间,承担本单位对口支援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各项福利待遇以及下乡补贴和交通费用等,不给受援单位增加任何经济负担;(4)帮助受援医院建设一批特色和重点科室,培养一批骨干和科室带头人,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三)卫生支农人员职责:(1)接受受援单位统一管理,按规定在受援单位开展医疗卫生服务;(2)在受援单位开展临床带教活动,协助和参与受援单位行政管理;(3)保质保量完成在受援单位开展的医疗卫生工作;(4)如有请假请事先跟受援单位领导说明理由,准许后再向局医政科备案,以备检查;(5)晋升职称前支农的,工作需与原单位脱钩。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卫生支农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卫生支农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卫生支农工作一把手工程,即: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卫生支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责任,制定计划,加强督察,落实工作。

(二)加强考核,量化管理。加强对卫生支农工作督查,卫生支农人员实行周末双休制,应于每周一上午到达受援单位,可于周五下午休假。各受援单位要严格做好出勤记录,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严肃处理。我局将组织对卫生支农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认真组织对卫生支农工作绩效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卫生支农任务完成后,须在一个月内将鉴定表由受援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我局核准。严格执行晋升职称人员未完成支农任务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晋升职称的规定。

(三)妥善安排,做好保障。下派医师在农村服务期间,其工资、奖金由原单位发放,福利待遇不变。按规定发生的往返差旅费由原单位据实报销,可适当给予补助,支援单位妥善安排好排班工作。接收单位负责下派医师的生活安排及日常管理。我局将表彰和奖励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同时对执行不力的将督促落实和通报批评。

附件:灌南县卫生局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灌南县卫生局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

卫生院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周达华     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     于达年     县卫生局党委委员

           许海云     县卫生局工会主席

      张怀霞     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管征汤     县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唐立芹     县卫生局监察室主任

崔玲波     县卫生局督查办主任、

信息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医政科,办公室主任由医政科科长管征汤担任,具体负责对口支援的组织和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