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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367/2015-0001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15-03-13
文号: 灌农发〔2015〕19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委属各单位、各乡镇农技服务中心:种子是最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事关农业生产安全、农民利益和社会稳定,种子市场监管责任重大,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势在必行。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种子市场体系,基础在县级,重点在县级,必须充分发挥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管主体…

关于印发《灌南县推进县域种子市场秩序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原灌南县农业委员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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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农发〔2015〕19号

 

 

关于印发《灌南县推进县域种子市场秩序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各乡镇农技服务中心

种子是最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事关农业生产安全、农民利益和社会稳定,种子市场监管责任重大,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势在必行。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种子市场体系,基础在县级,重点在县级,必须充分发挥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管主体作用,提高市场监管能力,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根据省农委《关于开展县域种子市场秩序评价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种子市场秩序自查自评工作,依法履行种子市场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种子市场秩序,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保护农民切身利益,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省农委的通知要求,县农委成立以农委主任孙存康同志为组长,有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站室同志为成员的县域种子市场评价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县种子市场秩序进行自查自评工作,评价内容包括我县种子生产经营规范化水平、市场监管工作力度、监管能力建设情况三个方面。

二、明确工作任务

(一)坚持政务公开

1.种子管理站、农业执法大队和农委法制科分别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农业执法大队要按规定要求及时公开案件查处情况,特别是要及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二) 强化日常监管

1.落实监管措施依法严格规范审核、发放生产、经营许可证,建立市场巡查制度,按规范要求完成市场检查、扦样、生产商确认、样品检验及结果报送。加强市场检查,重点检查种子经营档案不全、不规范,经营品种未经审定、已经退出或不在适宜区域,品种说明与审定公告不一致,标签标识不规范等现象。确保在上级抽检或暗访中,抽检样品质量全部合格。

2.严格案件查处。对群众举报投诉和市场抽检、暗访中发现的经营假劣种子、超范围经营、档案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必须及时依法查处到位。

3.强化事故处理保证不出现因种子质量造成影响较大、涉及面较广的农业生产事故,因处理不力引发群访事件的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能力建设

1.保证专项经费:确保本级财政和省市农委安排的种子市场监管经费专款专用。

2.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种子管理及农业执法队伍建设,人员配备到位,加强队伍管理和培训,增强法纪观念,提高履职能力,满足日常市场监管需求。

3.提升检测能力:力争本年度内种子检验室通过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重视检验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工作,做好检验室必备检验仪器设备配备,配齐持证检验员,确保能正常开展种子常规三项检测。

4.做好品种测试:建立品种安全性测试基地并开展新品种引进安全测试工作。

  ()优化品种布局

合理制订水稻、小麦、玉米等作物品种布局规划,布局合理、推广规范、主体品种必须突出,确保主体品种种植面积占比达60以上

  (五)创新工作举措

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监管能力和监管成效;力争查处的案件被部、省评为优秀案卷;对辖区内发生的非责任重大种子生产事故要及时处理到位。

三、加强工作检查督促,强化工作责任   

农委纪律、监察和法制科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种子市场管理和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早纠正错误。确保不发生重大因种生产事故、重大监管责任事故。发现有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进行约谈、提出整改建议,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附件:灌南县种子市场秩序自查自评表

 

 

 

灌南县农业委员会

2015年3月11日


附件:

灌南县种子市场秩序自查自评表

评价

项目

评价

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责任单位

一、

 

日常

监管100100分

政务

公开

55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或信箱并向社会公布的得5分。

种子站

执法大队

55

按规定要求及时公开案件查处情况的得5分。

执法大队

监管

措施

3300

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规范,建立市场巡查制度,按规范要求完成市场检查、扦样、生产商确认、样品检验及结果报送的得30分。行政许可工作不规范,每发生1起扣10分;市场监管工作完成不及时、不到位的逐项扣分。

种子站

 

案件

查处

330

对群众举报投诉和市场抽检、暗访中发现的经营假劣种子、超范围经营、档案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能及时依法查处到位的得30分;查处不及时、不到位的,每一件扣5分,因查处不力引发上访的每一件扣10分,因查处不力引发群访事件的,不得分。

执法大队

事故

处理

330

无因种子质量造成生产事故的得30分,每发生一起因种生产事故的扣5分,处理不及时、不到位,引发上访的每件扣10分,因处理不力引发群访事件的不得分。

执法大队

二、

 

能力

建设

 

440分

监管

经费

110

本级财政安排种子市场监管专项经费的得10分,没有则不得分。

种子站

执法大队

队伍

建设

110

注重种子管理及农业执法队伍建设,队伍健全,人员配备到位,能满足日常市场监管需求的得10分。队伍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能满足日常监管要求的视情况扣10分。

种子站

执法大队

检测

能力

110

有经过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室的得10分;有检验室和持证检验员,且能正常开展种子常规三项检测的得8分;无检验室、无持证人员、不能正常开展检测工作的均不得分。

种子站

品种

测试

110

建立品种安全性测试基地并能正常开展新品种引进安全测试工作的得10分,有测试基地但运转不良的得5分,没有开展的不得分。

种子站

三、

 

客观

评价

 

 60

抽检合格率

220

在上级抽检或暗访中,抽检样品质量全部合格的得20分,合格率在90%以下的不得分,90%-100%的按比例扣分。

种子站

督查

暗访

220

在市场检查暗访过程中,发现经营档案不全、不规范,经营品种未经审定、已经退出或不在适宜区域,品种说明与审定公告不一致,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行为的,每起扣2分。

执法大队

品种

布局

220

制订水稻、小麦、玉米等作物品种布局规划,布局合理、推广规范、主体品种突出的得20分;品种布局工作已经开展,但不到位、效果不好的得10分;未积极主动开展品种布局工作的不得分。

种子站

四、

 

加分项30

330分

 

创优

创新

 

110

创新监管措施,日常监管成效显著,获得上级部门表彰的每项加5分,最高加10分;

种子站

执法大队

2200

查处的案件被部、省评为优秀案卷的每项加5分,最高加10分;对辖区内发生的非责任重大种子生产事故能及时处理到位的每件加5分,最高加10分。

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