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农发〔2015〕22号
关于印发《灌南县农委“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监督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安”,健全制度体系,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治程序、法治方式推动安全发展,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根据《灌南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方案》(灌安发〔2015〕1号)文件要求,结合农委工作特点,制定《灌南县农委“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附件:灌南县农委“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方案
灌南县农业委员会
2015年3月24日
灌南县农委“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
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实灌南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方案,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县农业生产安全,经研究,决定2015年在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抓住依法治安这条主线,深入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围绕灌南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方案,狠抓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基层基础“四项工作”,着力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预防控制、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五大体系”,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活动目的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安全法制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促进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事故防范能力;进一步树立依法治安意识,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三、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以消除隐患为切入点,纠正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堵塞安全漏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全系统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四、工作重点(根据各单位不同职能对照检查)
(一)检查监督范围:
1、重点突出人员密集场所、仓库、电器设备、化验室等。
2、种子、农药、肥料生产经营企业(户)。
(二)监督主要内容:
主要对八类非法、十二类违法、六类违规违章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或查处:
八类非法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者证照失效后仍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2、超许可、批准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3、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4、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
5、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6、相关许可证被依法暂扣后,仍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7、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后,擅自恢复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8、被依法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十二类违法行为: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的;
2、建设项目违反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规定,擅自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投入生产、使用的;
3、交通运输行业超速、超载、超限及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的;
4、矿山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5、烟花爆竹违规储存、运输、经营行为;
6、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设施未按规定使用与维护、重大危险源未按规定安装监测监控,危险工艺未按规定实现自动控制的;
6、建筑施工企业违法分包、转包、拆分工程项目的;
7、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以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的;
8、安全距离不足、安全通道不畅的;
9、未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或者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
10、应急预案未按规定编制和备案的;
11、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12、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
六类违规违章行为: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或者作业规程未按照国家规定及时修订完善的;
2、领导班子成员未按照规定现场带班的;
3、日常巡查检查制度不落实,或者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
4、现场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者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不制止、不处理的;
5、现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事故征兆不及时处置的;
6、职工教育培训制度不落实,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取得成效,成立灌南县农委“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孙存康 农委主任
副组长:黄开忠 党委委员、安全生产分管人
成 员:侍军、赵春华、张志军、吴秀玲、王新华、张翠娥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的开展。
六、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要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推进,结合单位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中旬前)
各单位按照农委“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方案要求,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切实提高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中旬—11月底)
各单位要周密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采取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着力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做到安全生产常抓不懈,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中旬)
各乡镇、各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既要充分肯定并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也要客观实际的查摆活动中出现的问题与不足,提出具体的工作对策,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质量,不断提升执法工作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