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北政发〔2015〕10号
关于组建北陈集镇农村财务代理中心的
通 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规范管理工作,规范开展村级各项财务收支业务,维护村集体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我镇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按照《灌南县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建北陈集镇农村财务代理中心,成员如下:
主 任:吴 莉
副主任:王从华
现金会计:李书宏
代理计账会记:陈如楼 潘作兵 孙书红
档案管理员:王从华
代理中心办公地点设在镇农经服务中心。
特此通知
北陈集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