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春季是生产、旅游的旺季,“清明”和“五一”小长假将至,扫墓、庙会和踏青出游等活动较多,人民群众出行相对集中。加之春季气候干燥、人员困乏等不利因素影响,是各类事故的易发、多发期。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监总局以及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为认真贯彻各级有关做好春季和“清明”“五一”小长假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要求,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做好当前交通运输安全工作
今年春节以后,全国接连发生群死群伤事故。2月24日,新疆阿喀高速巴楚县一辆客车发生侧翻,造成22人死亡38人受伤;3月1日,深圳宝安机场离港平台一辆奔驰轿车失控撞向护栏,造成9人死亡22人受伤;3月2日河南新乡一辆大巴车坠崖,造成20人死亡13受伤;3月7日,贵州省兴仁县一辆轻型自卸小货车侧翻,造成11人死亡19人受伤。上述事故的发生,暴露出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强化动态监管,督促客运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夜间山区公路限行等措施,坚决遏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春季及“清明”、“五一”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对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集中精力研究和部署本单位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突出水上风景旅游区、乡镇渡口、水陆危险品运输、交通建设工程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切实强化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有效遏止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落实交通运输安全防范措施
各单位要分析春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针对雾霾、大风、气候干燥、人员困乏等因素对车船运行、交通设施和工程建设的不利影响,抓住交通运输安全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深入调研、提前部署、周密组织,落实防范措施,做到准备充分、未雨绸缪。
各单位要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海事处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的监管,针对春季及“清明”“五一”期间祭扫、游玩、庙会等活动较多的特点,加大水上监管力度,督促乡镇政府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船舶安全监管,尤其要以集市渡口、学生渡口等为重点,强化现场巡航,坚决打击私渡、农用自备船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运管所要严格执行“三关一监督”,督促运输企业针对春季运输特点开展驾驶人员换季安全教育,强化车辆技术性能检测,督促运输企业落实春季及“清明”、“五一”期间旅游包车运输安全措施,强化危险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落实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对从事道路客运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检查,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确保春季客运安全。交通质监站要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检查和管理,加强对人员集中的施工场所、重点桥梁工程施工现场动态管理,加强路面施工安全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规范设置警示标志标牌,要以“防坍塌,反三违”为重点,落实各项事故预防措施,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确保交通建设工程安全。公路站、交通工程处要根据职责加强辖区内路域环境整治力度,春季及“清明”“五一”期间要加强对通往旅游风景区道路及主要干线公路、危桥险段、重要施工路段的安全巡查,要在危桥险段和事故多发地段增设齐全醒目的安全警示、警告标志标线,必要时派出路政执法人员现场维持秩序,确保道路畅通和行车安全。同时,加强所管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确保工程施工安全。航道局要配合做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加强对航道、航标和船艇等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航道安全畅通。各单位办公场所要加强安全管理,强化消防安全,加强车辆管理。要进行一次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检查。加强保卫人员的春季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增强责任感,落实值班制度,确保办公场所安全。
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等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春季及“清明” “五一”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四不两直”的方式,按照“全覆盖、深排查,填表格、建台账,签责任、严追究,下文书、速交办,促整改、抓到底”五步工作法,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邀请专家参与,找准问题,发现事故隐患和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要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注重实效,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明确方案和完成时限,落实措施。各单位要将安全检查的开展情况于4月底前书面报局安全办。市局、县局将组织开展春季及“清明”“五一”前的交通运输安全督查、暗查活动。
三、加强值班,落实制度,确保信息沟通渠道连续畅通
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值班和内部治安防范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清明”“五一”节小长假期间,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值班、查岗;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禁脱岗。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保持应急车辆、船舶处于良好状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应快速高效处理,并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上级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清明”“五一”节期间值班表分别于4月2日和4月28日前报市局安全办。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2015年3月31日
抄 送:市交通运输局,县安委办。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5年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