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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367/2015-0000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15-04-07
文号: 灌林发[2015]7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为确保我县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按时完成普查工作任务,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林造发〔2014〕36号)和《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林检〔201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

灌南县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原灌南县林业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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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县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按时完成普查工作任务,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林造发〔201436号)和《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林检〔201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灌南县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普查目的

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林情调查,也是一项基础性和公益性的县情调查。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全面查清林业有害生物的种类、分布、危害、寄主等基本情况,及时更新林业有害生物数据库(包括标本库),为科学制定防治规划,有效开展预防和治理,保护森林资源和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全面、准确、客观的林业有害生物信息。

二、普查范围和对象

(一)普查范围

全县所有陆地国土。

(二)普查对象

对林木、种苗等林业植物及其产品造成危害的所有病原微生物、有害昆虫、有害植物及螨类等。

三、普查内容

包括有害生物种类、寄主植物(或危害木材种类)、发生范围、发生面积、危害程度、传播途径等情况。其中,若是2003年以后发现的从国(境)外或从外省(区、市)传入的有害生物,还需调查传入地点、发现时间、传入途径,以及对当地经济、生态、社会造成的影响。

四、普查方法

以乡(镇)为单位,在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盛期或症状表现期,采取踏查和详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查。在查阅历史发生和林业资源数据以及访问调查的基础上,科学设置好踏查线路,认真开展踏查。在踏查的基础上,对本区域内造成危害的林业有害生物,设立具有代表性的调查点或样地进行详细调查,准确调查点或样地的位置和代表面积、有害生物种类、寄主、虫口密度或感病指数、发生面积、危害程度等信息,并采集林业有害生物标本,拍摄有关生物学或危害状图片。各地对不能确定的有害生物或寄主植物种类,及时送请上级机构或专家鉴定。

五、普查时间与任务安排

本次普查自201441日开始,至20161130日止。普查工作分为准备、实施和汇总评估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2014412015331日。

1.制定方案。20144月至20152月,根据省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全省普查试点工作座谈会要求,制定我县普查工作方案,成立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2.组建队伍。20151月至2月。组建普查队伍,从县森防站抽调技术人员开展调查。开展外业调查,每组不少于2名调查人员。

3.查询资料。20151月至2月,在省林业局初步筛选、确定的重点普查对象及其调查、识别技术等普查资料的基础上,查阅近年来有害生物发生防治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普查对象。同时,查询和收集我县森林资源情况、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分布情况、苗圃、木材市场、涉木企业、古树名木分布情况等资料,确定调查路线。

4.购买设备。根据普查工作需要,于20153月底前完成普查有关仪器设备、工具的购置任务,主要包括野外采集工具箱、高枝剪、毒瓶、望远镜、照相机、标本盒、标本夹、标签等。

(二)实施阶段

20154120151231日。

1.开展踏查。根据技术方案要求,在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季节,按照设计好的调查路线开展踏查。踏查路线要覆盖普查范围的所有类型,不得遗漏。发现有害生物危害时,要初步确定有害生物种类、寄主植物、危害部位以及分布范围,同时做好标本、影像的采集和处理。

2.标准地调查。在踏查的基础上,对于本地区未记录或未监测的林业有害生物,设立标准地,详细调查其发生面积、危害程度等。标准地设置时应用喷漆涂上颜色,记录GPS坐标,或用其它方法标记以备复查。

3.标本、影像的采集和处理。在踏查和标准地详查时,要做好标本的采集、制作和种类的鉴定,尽量采集生活史标本,同时拍摄有害生物形态特征(如虫害要求拍摄卵、幼虫、蛹和雌成虫、雄成虫等主要鉴定特征)以及危害状照片或视频。对发现的未知病虫种类和寄主植物,要及时送请专家鉴定。

4.数据的采集。按照调查地类型的不同,分别填写相应表格,分析整理后形成各地汇总表。

5.专项调查。配合省林业局对古树名木、重点区域和新发生的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开展专项调查。

(三)汇总评估阶段

20161120161130日。

1.外业补充调查。20161月至10月,针对数据采集不完整、照片拍摄不到位、突发新疫情等情况进行外业补充调查,保证我县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全覆盖,数据完整翔实。

2.普查内业整理。20164月至11月。分别对采集的标本和调查数据进行汇总整理,撰写普查工作总结、技术报告,绘制我县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分布图,将材料打印装订成册,建立普查档案。

3.材料报送。20166月至11月。向市林业局报送普查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相关表格和图片视频,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按省市分配的任务提交有害生物标本。

4.材料补充完善。20166月至11月。省市对我县内业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及时补充完善检查中发现的遗漏或不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为加强此次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林业局成立全县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长:陶必林  县林业局局长

副组长:张新海  县林业局副局长

            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员:丁友仁  吕东峰      张晓婷  朱海霞

朱成国  冯占丽  张志超  贾艳玲  汤锦云

 

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森防站,丁友仁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普查的具体实施和日常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全县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提交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统一技术标准和工作方法;督促、检查、指导全县普查工作;编制全县普查工作技术报告,完成工作总结、风险评估与评估结果的上报。

(二)完善措施,落实责任

要抽调专业技术骨干,组建普查队伍,开展技术培训。要明确普查任务,落实普查工作责任,把好普查技术关,确保普查数据准确、资料翔实。要创新普查方法,把3S技术、性诱、灯捕等高新技术运用到普查中。要建立普查档案,内、外业资料要及时整理、分类、归档。要建立奖惩措施,提高责任意识,确保普查质量。

(三)强化宣传,及时上报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媒体,对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的重要意义进行广泛宣传,为普查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要按要求及时上报普查材料,不得虚报、拒报、迟报、瞒报,对涉及的疫情材料及数据,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外发布。

(四)筹集经费,全力保障

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安排专项普查经费,也可从我县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公共管护支出经费和检疫费中筹集解决。普查经费主要用于购置普查设备、制作和鉴定病虫标本、培训人员、开展普查试点、编印普查手册、印制普查成果材料、补助外业调查等。

                          

灌南县林业局

                             2015年3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