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的
通 知
开发区各企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县“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年”活动开展,根据市、县安委会统一安排,经研究决定,经济开发区在3月集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为重点,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努力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转变、“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园区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消防、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冶金、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以及粉尘涉燃企业、涉氨制冷企业和近年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制度化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突出: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
4.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以及持证上岗情况;
5.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三)排查治理方式。企业全面自查,行业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
三、工作分工
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原则,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开发区各有关部门:督促、指导本行业及牵头行业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督促隐患整改,及时报送本部门(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
(二)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组织开展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完整的隐患检查工作档案,落实隐患整改“五到位”要求,并及时向开发区及主管部门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确保本单位生产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发区成立以管委会主任张亚东任组长,副主任孙小慧任副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开发区安监局具体负责全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调、材料汇总、情况通报等工作。各部门、各企业要明确责任分工,广泛动员部署,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各企业要切实承担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隐患排查治理贯穿于企业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在进行隐患风险辨识基础上,充分发挥专家、中介等技术支撑作用,加大安全投入,落实隐患整改“五到位”要求。各部门要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综合运用全员排查、多轮督查、暗查暗访、专家问诊等手段,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三)严格督查,确保实效。各部门要加大隐患治理工作力度,按照“整治手段要强硬、监控措施要严密、整改隐患要彻底”的要求,对隐患治理实施全程督查,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或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坚决停产停业整顿或责令关闭,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做到隐患不整改不放松、隐患整改不达标不放松。要坚持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大检查、行业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及专家检查相结合,促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四)畅通信息,按时上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事故隐患进行逐一登记,建立隐患治理档案,及时录入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掌握辖区和行业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动态,按时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
隐患排查月期间,请于每周五前向开发区安监局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周报表(附件一),邮箱:229553758@qq.com
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5年3月1日
企业事故隐患排查周报表
企业名称(盖章): 时间:
序号 | 事故隐患 | 整改情况 | 责任人 | 备注 |
填表人:
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5年3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