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卫〔2015〕25号
印发《灌南县卫生局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特制定《灌南县卫生局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实施方案》,希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灌南县卫生局
2015年3月30日
灌南县卫生局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监督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落实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执法监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推进全县卫生系统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根据市卫计委、县委文件精神,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抓住依法治安这条主线,深入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强化执法监察、督查检查、考核问责“三大举措”,狠抓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基层基础“四项工作”,着力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预防控制、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五大体系”,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活动目的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进一步增强我县卫生系统安全法制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各医疗卫生机构自觉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事故防范能力;进一步树立依法治安意识,规范安全执法行为,提高安全执法实效,保持安全生产工作高压态势,切实增强安全监管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把我县卫生系统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成“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执法公正、作风优良、服务高效”的执法队伍。
三、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督为抓手,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全力实现“双下降、双确保”的目标,即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在省下达控制指标范围内。实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重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100%,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率100%,法律适用和执法程序正确率100%,事故按期结案率100%,典型违法案件公开率100%。
四、工作重点
(一)执法监督范围:
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医院)。
(二)执法监督主要内容:
依据新《安全生产法》,重点对生产安全事故及以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或查处:
四类非法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者证照失效后仍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2、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
3、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后,擅自恢复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4、被依法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七类违法行为:
1、建设项目违反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规定,擅自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投入生产、使用的;
2、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以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的;
3、安全距离不足、安全通道不畅的;
4、未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或者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
5、应急预案未按规定编制和备案的;
6、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7、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
六类违规违章行为: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或者作业规程未按照国家规定及时修订完善的;
2、领导班子成员未按照规定现场带班的;
3、日常巡查检查制度不落实,或者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
4、现场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者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不制止、不处理的;
5、现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事故征兆不及时处置的;
6、职工教育培训制度不落实,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取得成效,我县卫生局成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周达华 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于达年 县卫生局党委委员
成 员:县直及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的开展。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基层办。县卫生局牵头组织开展好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
六、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要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推进,结合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特点规律,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上旬前)
认真研究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完善措施;督促指导各单位参与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中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广泛开展宣传,切实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中旬—11月底)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周密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采取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综合监管和专项监管相结合的办法,建立联动机制,确保隐患排查、整改的效能。要按照“全覆盖、深排查,填表格、建台账,签责任、抓到底”工作法,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中旬)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既要充分肯定并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也要客观实际的查摆活动中出现的问题与不足,提出具体的工作对策。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是落实依法行政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环节,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不严格执法就是违法”的思想理念。加强领导,周密筹划,集中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活动扎实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和滚动屏,开展有针对性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宣传,使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年活动深入人心。
(三)严格自查排查,务求取得实效。全面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医疗单位负责人要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按时上报隐患自查排查结果。
请各医疗卫生机构分别于4月20日前、12月20日前,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实施方案(纸质版加章)、活动总结(纸质版加章)报送县卫生局基层办。
灌南县卫生局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