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文广体〔2015〕14号
关于公布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名录的通知
各乡镇文化站,各有关部门: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传承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过认真挖掘和整理,确定烙画等五个基地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现公布如下。
名 称 |
保 护 单 位 |
烙画 |
灌南县文化馆 |
淮海戏传承基地 |
灌南县淮海剧团 |
印氏中医妇科 |
印良相中医妇科门诊 |
舞龙 |
五队文化站 |
灌南县文化广电体育局
2015年 4月13日
灌南县文广体局办公室印发 2015年4月14日
共印1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