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工作启动以来,我县交通部门对照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评价要求,精心组织,认真查对相关数据,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了自评阶段的相关工作,相关资料已报送市级交通主管部门。
据了解,此次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工作是按照交通运输部《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和《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规范》进行,评价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通过科学评价和严格审查,对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高或推进成效明显的县(区)优先考虑安排相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