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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60/2015-00201 信息分类: 其他, 卫生、体育,卫生,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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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为了更好地满足农村居民就近就医及多样化健康服务需要,近年来,作为首批省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县,2014年,我县采取“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方式,先期选择了三口、堆沟港、汤沟3个镇5个村进行试点。为了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健康守门人作用,不断提升医疗服务品质,今年…

我县全面推进乡村医生签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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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满足农村居民就近就医及多样化健康服务需要,近年来,作为首批省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县,2014年,我县采取“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方式,先期选择了三口、堆沟港、汤沟3个镇5个村进行试点。为了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健康守门人作用,不断提升医疗服务品质,今年我县积极推进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在各乡镇全面推进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让老百姓实实在在地感受医改带来的实惠。

    今年4月初,我县各乡镇分别筛选出卫生条件较好的村作为试点,以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服务能力、保障村医待遇等为工作抓手,本着平等、利民、互惠的原则,积极推进签约服务试点工作,逐步在农村建立起既能守健康、又能守费用的双重守门人制度,努力使农村常见病、多发病解决在基层,加快建立村级首诊、分级诊疗的服务新模式。同时,为了引导乡村医生自觉提升业务素质,实行乡村医生实际收入待遇与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相挂钩,推进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考核分配机制。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就是为签约家庭和个人提供“一对一”服务。据了解,乡村医生作为“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在前期走村串户、体检诊疗、登记建卡的基础上,针对不同人群特点,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签订不同档次的签约服务协议书,为群众提供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对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门诊诊疗,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进行规范化治疗指导;签约医生通过定期巡诊掌握签约家庭各个成员的健康状况,开展健康评价、健康咨询、健康指导和危险因素评估等;根据病情需要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或其他上级医疗机构;为行动不便的对象提供上门访视和家庭康复指导服务。服务提供以签约的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为主,乡镇卫生院和健康管理服务团队协助并提供技术设备支撑。我县还鼓励退休执业医师参与签约服务。

    此外,为了使签约服务扎实有效开展,我县规定,乡村卫生机构免费提供的基本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其补偿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按季度绩效考核后发放。基本医疗及健康综合服务项目应按照江苏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设定。对签约服务居民,协议中项目可予以优惠,按照不高于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扣除新农合补偿后收费。鼓励新增个性化及延伸医疗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包收费,按照省统一设定《江苏省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包收费标准申报表》,年费标准应当不高于原按项目付费累计总价,并执行价格公示制度。收费须经签约服务双方自愿并签订协议,服务包年费可以实行签约时一次性缴纳的预付制。签约服务居民缴费由卫生院统一代管。鼓励乡村卫生机构积极探索按签约服务人头付费的管理模式。将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的专项补偿经费进行打包,对乡村医生实行按照签约服务的人数进行考核补偿。

    为了加强技术支撑,县卫生部门积极加大经费投入,从整合队伍、增配适宜设备、提高医疗保障、加强信息化、务实进修等逐项做好落实,同时县卫生部门、乡镇卫生院将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率、村卫生室首诊率、村级门诊服务率、转诊率、签约对象满意度等指标纳入村卫生室绩效考核重点内容,重点加强对各乡村医生履约服务的质量、数量和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督导考核,提高签约医生服务水平。目前,我县各相关部门积极联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难题,统一组织,加强协调配合,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并不断规范实施签约服务,提高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和履约能力。此外,为了方便居民服务和监督,各单位正多方位宣传,将签约服务基本情况、收费标准公示于众,为每个签约家庭发放便民联系卡,签约服务收费和履约行为全过程直接接受社会和居民监督,努力做到让签约居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