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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295/2011-0001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粮食、盐业、烟草,粮食,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1-05-30
文号: 灌粮发[2011]13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认真做好汛期和夏粮收购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原灌南县粮食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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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汛期和夏粮收购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下属单位:

今年夏粮收购工作即将开始,汛期随之来临,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粮食系统的具体情况,切实加强我县粮食系统夏粮收购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汛期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汛期即将来临,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多发,特别是沿河及地处低洼的粮食收购单位,防汛任务艰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在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在行动上自觉地抓好安全生产,在工作上扎实落实安全措施,坚持“安全发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成立组织,落实责任,认真部署汛期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二、以防为主,强化监管,认真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认真开展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到位。在防汛和夏粮收购期间,重点加强对仓房、库存储粮、储粮化学药品的安全管理。储粮仓房进出门要有防水墙,仓顶、墙体、门窗、仓内地坪要达到防汛、防潮;院内的排水通道要彻底进行清理和疏浚;库存储粮要防止生虫、发热、生霉,确保安全储存;储粮化学药品在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残渣处理等环节,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所有粮食收储机械、电器设备要加强检查,凡设备破损、电线老化的要立即更换,用电设备必须有触电保安设施,机械传动部位必须配置安全网罩;在夏粮收购工作中,收购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旧房屋要设置警戒线和防护设施,禁止闲杂人员随意接近,对进出院内的机动车辆要安排有序,切实加强粮食收购现场安全管理。危险仓房不准存粮,仓内堆粮不得超过堆粮线。

三、严格值班,落实预案,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和完善汛期及夏粮收购期间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坚持24小时有人值班,充分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在第一时间及时进行施救,将损失减少在最小范围。粮食局值班电话:83222047  83221416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抄送:县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