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委会,镇直各单位、各部门、各企业:
为加强安全监管,严格安全责任,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将党政领导负责安全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任红剑:(镇 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吴 祥:(副镇长)为安全生产工作分管人,协助镇长抓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全镇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处理上报出现的各种安全事故;同时分管工业、招商引资、“三外”经济、园区服务、安全生产、质量管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工作等条线上安全生产工作。
孙信花:(人大主席)负责人大、信访、社会稳定工作。
刘学付:(纪委书记)负责纪委、禁违、控违、土地、城建、城管、交通、道路建设工作。
王洪洲:(副镇长)负责政法、应急、综治,协管信访、社会稳定、禁违、控违工作。
杨 闹:(副镇长)负责农业、农村、农业园区建设、扶贫、城乡统筹工作,协管农村经济工作、民政工作。
姚洪凯:(副镇长)负责征地、拆迁、城乡统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推进、协管信访工作。
陈 娅:(组织科长)负责组织、文化、教育、计划生育、卫生、妇儿、科技、校车安全、档案、旅游工作。
蔡昆燊:(人武部部长)负责人武工作,协管禁违、控违工作。
冷 冰:(财政分局局长)负责机关后勤、国有资产管理,协管财税征收工作。
杨 亚:(党政办主任)分管宣传、宗教、统战、办公室、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网络信访平台管理工作。
各分管领导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机制,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分工职责范围,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按时组织检查,及时报送检查表,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整改,对分管领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负重要领导责任;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特此通知。
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8日
堆沟港镇党政办公室 2015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