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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8954/2015-00019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卫生,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5-05-26
文号: 灌卫{2015}39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卫〔2015〕39号关于开展规范全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医疗服务市场,全面治理医疗机构违规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诊疗以及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全县医疗机构依法、规范、健康发展。…

关于开展规范全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原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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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卫〔2015〕39号

关于开展规范全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医疗服务市场,全面治理医疗机构违规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诊疗以及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全县医疗机构依法、规范、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5年灌南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执业人员。

二、检查依据

《卫生部关于医疗行风建设的八不准及“十严禁”规定》、《卫生部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卫生部关于下达2009年-2011年全国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卫生法规。

三、整治内容

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

1.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

2.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行为。

3.查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临床医护工作行为。

4.查处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

5.查处以合作分成形式引进大型医用设备行为。

四、组织领导

县卫计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专项整治的领导,组织督导工作。

组  长:贾洪凯

副组长:于达年

成  员:姚苏红  管征汤  唐立芹  崔玲波

吴学文  张  森  陈大伟  张  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管征汤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专项检查的各项日常工作。

五、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于5月份开始,分动员部署、自查整改、执法检查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5年6月1日前)

各医疗机构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机构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2015年6月2日-6月30日)

各医疗机构按照方案,对照存在问题,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采取有效措施自行进行全面清理,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清理整顿工作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同时,要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总结,总结由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7月1日前上报县卫计委医政科。

第三阶段:执法检查(2015年7月1日-12月31日)

县卫生监督对各医疗机构展开全面检查整顿,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出相应处理。对拒不改正,顶风违法违规的医疗机构,要依法从严予以处罚。同时,开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依据线索及时查办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理念。规范医疗机构管理是预防和控制违规执业的重要手段,更是保障医疗安全的核心环节,各医疗单位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全面提升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水平,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案件。县卫生监督所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做到案件查处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不放过。对群众多次举报、非法行医长期得不到治理、医疗安全事故频发的重点单位、重点环节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依法处罚的力度。

(三)明确责任主体,实行责任追究。医疗机构法人代表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第一责任人,承担该医疗机构的一切法律责任。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规操作等给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造成隐患和损失行为的,一经核实,即予以责任追究

附件:全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表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5月26日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26日印发


附件:

全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表

单位名称:

序时安排

工作内容

动员部署

(6月1日前上报)

自查存在问题

(6月15日前上报)

整改措施及成效

(7月1日前上报)

执法检查

(监督所月报)

1. 领导小组是否成立?

2.实施方案是否出台?

3.动员部署工作是否开展?

………………

1.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

2.超范围执业行为;

3.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临床医护工作行为;

4.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

5.以合作分成形式引进大型医用设备行为。

针对自查出的问题,逐条逐项列出整改措施,对整改成效总结汇总。

1.县卫生监督所自7月1日后,展开全面检查整顿工作,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单位或个人要严查严处;

2.县监督所每月底将执法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

单位负责人签字:                                          上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