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各有关单位:
根据灌民发〔2015〕49号文件精神,对下拨我镇4.1万元冬春临时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安排发放工作,要依据政策,规范操作,各村(居)委会及民政部门要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原则,真正做到公正公开公平,严禁优亲厚友,确保困难群众生活得到保障。
张店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8日
抄送:县民政局
张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8日印发索 引 号: | 014309770/2015-00051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民政、扶贫、救灾,通知 |
发布机构: | 灌南县张店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5-05-29 |
文号: | 张政发【2015】30号 | 关 键 字: | |
内容概述: | 各村(居)委会、镇各有关单位: 根据灌民发〔2015〕49号文件精神,对下拨我镇4.1万元冬春临时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安排发放工作,要依据政策,规范操作,各村(居)委会及民政部门要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原则,真正做到公正公开公平,严禁优亲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