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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770/2015-00052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安全生产监管,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张店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5-05-29
文号: 张政发【2015】31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张店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村(居),各烟花爆竹经营户:按照《江苏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苏安监[2015]85号)及《连云港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连安监[2015]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

关于印发《张店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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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张店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各烟花爆竹经营户:

按照《江苏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苏安监[2015]85号)及《连云港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连安监[2015]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张店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528

张店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为全面、深入、彻底排查治理烟花爆竹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保持我镇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平稳态势,按省、市、县安监局部署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镇范围集中开展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结合国家安监总局部署开展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对全镇烟花爆竹行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烟花爆竹本质安全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全镇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发展;运用标准化、信息化、联合执法等手段,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安全执法,不断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保持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排查重点

(一)零售点

⒈证照齐全情况。

⒉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⒊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

⒋省安监局部署的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和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具体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和安全监管的通知》(苏安监[2015]57)

⒌零售场所内消防器材和安全警示标志的配备到位的情况。

⒍零售场所的外部安全距离和内部安全要求达标及安全通道畅通情况。

⒎有无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和销售三无产品的情况。

四、工作步骤

此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和自查自纠阶段( 630日前)。各烟花爆竹经营户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按照文件要求,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基层和所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71日至1130日)。镇安监所将对零售点要进行逐一排查。对所查企业要有检查记录、有台账、有档案,对查出的隐患按照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进行分类建档,对一般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要按照“五落实”要求,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三)总结提升阶段(121日至1231日)。镇安监所及零售经营单位认真分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完善管理制度,推动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务求实效。

(二)落实保障措施。各烟花零售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台账备案、整改监督等工作制度,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务求工作实效。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一抓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