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发【2015】23号
关于印发《新集镇2015年烟花爆竹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烟花爆竹经营户:
现将《新集镇2015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新集镇2015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5月12日
灌南县新集镇党政办公室 2015年5月12日印发
新集镇2015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夯实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基础,提高烟花爆竹经营本质安全水平,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25号)和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和安全监管的通知》(苏安监[2015]57号)以及市安监局《2015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连安监[2015]60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全镇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市安监局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文件精神,以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严格执法,严格行政许可,强化监管,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力度,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杜绝烟花爆竹亡人事故的发生,继续保持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主要目标
1、认真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认真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2、全面推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加强督促指导。
3、切实强化对烟花爆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使企业相关人员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4、进一步加大力度,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严肃查处私产、私销、私储、私运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使烟花爆竹“四私”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5、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应持证上岗率100%,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持证率100%,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到位率100%,零售点“三严禁”行为查处率100%,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六严禁”行为查处率100%。
6、杜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亡人事故,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主要任务
1.严格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审核颁发。各乡镇安监所要进一步调整零售经营点布点规划,严格控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的数量和经营点储存数量,加强对其现场安全条件的审查,对安全距离不足、周边环境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通过现场审核,严防集中、连片经营烟花爆竹现象的发生。
2.规范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督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台账,规范进货渠道和产品储存,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3.加强日常监管。制定切实可行的烟花爆竹监督检查计划,加大对零售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做到对零售单位安全监督检查全覆盖。
四、进度安排
(一)2015年5月10日前,依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落实整治内容。
(二)2015年6月10日前,对现有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属于“两关闭”情况的,依法撤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关闭到位。对“两关闭”情况进行汇总,填写《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情况汇总表》。
(三)2015年8月底前,调整优化烟花爆竹零售点规划布局,制定完善零售经营许可实施细则。
(四)2015年9月底前,健全流向登记台账。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除按规定落实好流向监管信息系统外,要建立进出库登记台账。零售点要建立进货登记台账。批发企业和零售点登记台账相对应的票据要集中管理,保存期不少于1年。
(五)2015年11月底前,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延期复评和提档升级工作,并开展自查、整改和考评申报工作。做好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严格考核,提高从业人员从业素质。对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开展全面检查,对存在“六严禁”行为的,不得通过标准化考评。
(六)2015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任务,对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和零售点“三严禁”检查做到全覆盖,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并对查出的隐患问题逐一落实整改。对本地区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并将整治相关情况整理归档,同时填写《烟花爆竹零售点违反“三严禁”行为查处情况汇总表》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违反“六严禁”行为查处情况汇总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各村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规范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环境的重要举措,督促指导零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落实责任,联合执法。要配足配齐配精执法队伍,对非法行为从重从严从快坚决打击。对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的责任。要与当地公安、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行动,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三)突出重点,认真排查。各村要明确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把非法经营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发现非法经营的,要深入追查产品来源和私藏窝点。对无证经营、销售“三无产品”和超范围经营的,要严肃查处。对零售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要整改到位。
(四)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事前问责机制,切实做到“谁许可、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违规向不具备安全条件批发企业和零售点颁发许可证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因整治不严格、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