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旅游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2015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连安办〔2015〕58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方案》(灌旅发[2015]7号)及实际工作,现将制定的《2015年全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张延梅,电话(传真):83222501。
附件: 2015年全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灌南县旅游局
2015年6月2日
附件1
2015年全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
按照省、市、县关于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全面推动2015年“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的落实,深入扎实开展旅游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全县旅游行业安全有序发展,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连安办〔2015〕58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方案》(灌旅发[2015]7号)及实际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强化法律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传播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观念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为促进全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有序、和谐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2015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2015年全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督查、指导等工作。
组 长:刘旭东 局长
副组长:嵇友亚 副局长
毛祥成 副局长
成 员:机关各科室、旅游执法大队负责人,各旅游企事业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毛祥成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2015年全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五、活动内容及安排
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全县性的主要活动,利用多种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和“旅游法”知识,营造活动氛围,并结合单位特点,组织开展具有特色的活动。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一) “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部署(5月31日前)。各单位要认真进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周密部署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培训活动(6月1日至5日)。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旅游单位要分期分批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对岗位安全生产知识轮训。学习培训内容主要有:一是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国家省市领导对安全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学习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考试,确保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感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三)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6月6日至6月10日)。各单位要集中开展典型事故警示宣传和教育,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组织观看《旅游安全公益宣传片》、《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5)》、《生命不能重来》、《隐患直击》等警示教育片,开展反思大讨论等警示教育活动。各旅游企业单位要以近年来行业领域所发生的典型事故为素材,开展教育宣传,切实增强企业和职工自我防范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法治意识。
(四)开展“旅游安全宣传咨询”活动(6月11日至15日)。各旅游单位应积极开展旅游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旅游者宣传旅游安全知识。各旅游企业要设立旅游安全宣传咨询台,提高广大群众旅游者的旅游安全法律法规意识。
(五)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6月16日至22日))。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发动每个职工对本岗位涉及的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应当及时消除;不能马上整改的,要制定治理方案逐级上报,在“安全生产月” 活动期间完成整改。
(六)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6月23日至30日)。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知识的普及和设施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六、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内容,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任务分工,抓好落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单位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运用大众传媒,积极开展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宣传工作。通过普法和教育,查问题,找不足,增强全员安全法治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确保从业人员在思想认识上有提升、理论水平上有进步、操作技能上有提高,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增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效性,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
(三)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组织一次全员安全培训活动。开展对新“安全生产法”、“旅游法”,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感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四)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加强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员工开展好“学法、用法”氛围,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预案演练工作,针对本单位涉及的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自查,积极排查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能查找出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整改到位,不能马上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县旅游局将结合年度安全工作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并通报情况。
(六)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分别于6月3日、6月29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报旅游局综合科(报纸质盖章和电子档),邮箱:guannanly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