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有关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为确保我县屠宰环节病害猪及产品无害化处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日报表》《病害猪产品无害化处理日报表》《待宰前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日报表》(简称“日报表”)纸质版,由定点屠宰企业根据每日无害化处理信息如实填写相关内容,经肉品品质检验员、企业负责人、驻场官方兽医逐一签字(代宰的“日报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货主签字),由屠宰企业加盖公章,留待月底汇总,存档备查。
二、《病害猪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统计月报表》(简称“月报表”)纸质版,由屠宰企业根据当月无害化处理“日报表”信息,如实填写相关内容。经填表人、企业负责人、驻场官方兽医逐一签字,屠宰企业加盖公章后,及时上报辖区内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若因企业瞒报、漏报或延报,后果自负,且下月不得补报(病害猪及产品无害化处理信息报送流程见附件)。
三、驻场官方兽医应做好企业病害猪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与指导工作,对“日报表”和“月报表”中无害化处理信息进行核实签字,并由辖区内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加盖公章后上报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四、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做好“月报表”信息的核实工作,保证病害猪及产品无害化处理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及时上报至局屠宰管理科。
联系人:王彩凤 联系电话:83260010
电子邮箱:gntzk888@163.com
附件:病害猪及产品无害化处理信息报送流程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
附件
病害猪及产品无害化处理信息报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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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若遇元旦、春节、国庆等节假日,应提前逐级做好沟通工作。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