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水利站、局属各单位、各业务科室:
根据灌南县安委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有关指示精神,为切实加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水利实际,我局进一步完善修订了《灌南县水利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灌南县水利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灌南县水利局
2015年5月15日
| 索引号: | 014309375/2015-00032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通知 |
| 发布机构: | 灌南县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5-05-05 |
| 文号: | 灌水〔2015〕40号 | 关键字: | |
| 内容概述: | 各水利站、局属各单位、各业务科室: 根据灌南县安委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有关指示精神,为切实加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水利实际,我局进一步完善修订了《灌南县水利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现予印发… | ||
各水利站、局属各单位、各业务科室:
根据灌南县安委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有关指示精神,为切实加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水利实际,我局进一步完善修订了《灌南县水利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灌南县水利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灌南县水利局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