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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892X/2015-00038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科技、教育,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5-05-20
文号: 灌教发〔2015〕23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学校:现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范》)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学校一并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一、全面宣传,深入培训。《工作规范》是公安部和教育部为积极应对当前严峻的暴恐和校园治安形势,组织制订的校园安全…

灌南县教育局关于转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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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

现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范》)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学校一并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全面宣传,深入培训。《工作规范》是公安部和教育部为积极应对当前严峻的暴恐和校园治安形势,组织制订的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系统性要求,是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和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开展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学校要制订详细的学习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培训,报告讲座等形式,组织有关人员开展集中培训,逐条逐项学习领会,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工作规范》中提出的新规范、新要求,确保在实际工作中正确贯彻执行。

二、全面自查,确保达标。各学校要严格对照《工作规范》,结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全面开展检查摸底,评估本校(园)现在安全防范水平。要以检查人防“到位率”、物防“完备率”、技防“安装率”等方面内容为重点开展检查,检查中发现尚未达到标准要求的,要结合实际,认真制订整改计划,分步实施,限期完成,并抓好跟踪落实,推动本校(园)尽快达到《工作规范》要求。

三、全面督导,落实责任。各学校要结合2015年“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以贯彻《工作规范》为契机,层层开展校园安全督导,持续不断地对校园及周边地区检查督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灌南县教育局  

2015520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55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