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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892X/2015-0004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科技、教育,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5-05-26
文号: 灌教发〔2015〕27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学校(幼儿园):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要求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学校从现在起至6月底,要把学生防溺水工作作为当前学生安全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灌南县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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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要求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学校从现在起至6月底,要把学生防溺水工作作为当前学生安全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组织上更加严密、措施上更加落实、行动上更加有力。要针对往年个别学校学生出现的溺水伤亡事件,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以及工作中的缺失,研究提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工作措施。要层层落实责任,对因宣传教育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而引发学生溺水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做好宣传教育。各学校要利用“灌南县教育信息网”和“江苏学校安全教育平台”(http://jiangsu.safetree.com.cn)上的资源,认真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切实提高教育实效,增强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确保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和每一位家长都要接受一次以上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的教育,让预防溺水常识全覆盖。各学校要尽早通过家校通和《告家长书》等形式,告知家长落实好监护人职责,切实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监管后的看护责任,在放学后、周末、节假日和暑期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及教育。

三、积极联动防范。各学校要在近期对校内及校园周边水域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并落实必要的安全警示和防护措施,凡校园内有水域的学校,应该在水域设置护栏的要设置护栏,没有安全警示标志的要立即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没有落实专人负责定时巡查的要落实专人负责巡查;凡校园周边有水域的学校,一方面要积极协调相关单位或部门在水域周边完善安全警示标志,落实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另一方面要向全体师生通报危险水域的具体状况,告诫学生自觉远离危险水域,同时尽可能安排教职员工到相应水域适时巡查,及时制止学生在水域周边逗留或玩耍等不当行为。

四、重视信息反馈。各学校接此通知后,要迅速展开活动,认真完成“江苏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中学校填报和教师授课流程,并将《“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专项教育活动”告家长书》印发到每一名学生的家长手中。学生家长阅签后,要将回执交学校存档备查。各学校请在620日前将汇总的《防溺水专项教育情况统计表》报县教育局安稳办129室。

五、严格督查考核工作。为了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县教育局将于615日前对各学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查看学校安排情况,学校版、教师版、家长版上网学习活动率情况,组织学习活动的相关图片资料、回执资料。620日,对督查中存在问题进行跟踪督查,及时总结通报督查情况,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学校综合考评之中。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

 

灌南县教育局

2015525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55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