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文件
灌地税发〔2015〕19号
关于调整部分机构及职能配置的通知
各分局、稽查局、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好市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连地税发〔2015〕1号)和《关于明确县(区)局各科室对应市局各处室的函》(连地税人便函〔2015〕14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局部分机构及职能配置作相应调整,请遵照执行。
一、县局机关科室
(一)撤销数据管理科。原由数据管理科负责的数据质量、第三方涉税数据信息的采集和信息化管理职能调入征管和科技发展科。
(二)成立督察内审科。主要工作职能: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地税系统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税收收入质量检查、风险应对质量检查等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执法监督检查考核;组织开展财务、基建、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三)市局综合处相关职能由人事教育科调入办公室。
二、纳税服务机构
(一)原由纳税服务机构负责的催报催缴管理职能,划归基础管理机构负责;
(二)低等风险应对职能根据管理事项划分标准和风险应对原则分别划归基础管理机构和风险应对机构承担。
三、风险监控机构(第二税务分局)
统一履行风险监控及风险任务统筹管理职能;牵头落实第三方涉税数据信息的分析、加工、推送;承担税源管理机构等部门反馈税源信息的加工、利用;受理举报案件职能,并加挂举报中心牌子。
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
2015年6月2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灌南地税局征管科承办 办公室 2015年6月2日印发
打字:孙利 校对:周勤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