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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95/2011-00015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1-07-01
文号: 灌粮发〔2011〕29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粮管所、粮库、局机关职能科室:现将《关于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附:关于开展&ldq…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原灌南县粮食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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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粮管所、粮库、局机关职能科室:

现将《关于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关于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

 

 

 

 

一一年七月一日

关于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

 

基层站所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中居于基础地位。为深化民主评议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站所的行风建设,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和省、市、县纠风办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经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到2012年底,在全系统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通过群众的广泛参与,在全系统广泛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促进行业作风建设,健全纠风治乱长效机制,推动建立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速灌南的经济发展提供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形成局机关统一领导、基层站所主动作为、职能科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创建活动组织性;

(二)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群众直评为主要形式,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确保创建活动的群众性;

(三)坚持突出重点、狠抓难点,以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层站所为重点对象,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为重点内容,确保创建活动的针对性;

(四)坚持全面创建、综合评定,逐步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和完善的创建标准,注重创建结果运用,确保创建活动的实效性;

(五)坚持阳光操作、公开创建,实行日常创建与集中测评相结合,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创建活动的公正性;

(六)坚持边创边改、创评结合,着力解决实际问题,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不断创新创建工作,确保创建活动的长效性。

三、工作目标

2012年底,全县粮管所群众满意度达80%以上,50%以上粮管所群众满意度达85%以上,创建行风建设县级示范站所。

通过“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全县粮管所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群众满意度大幅度提高,促进行业作风明显好转,形成纠风治乱长效工作机制。

四、主要对象

全系统所有粮管所、百禄粮食库、三口粮食库、局机关职能科室。

五、重点内容

(一)公开透明。坚持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执行各项政策措施的全过程。依法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深化办事公开,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服务质量。实行“一次性”告知和“一站式”服务,对服务窗口充分授权,提高现场办结率。健全完善AB角、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效能评估、责任追究等制度。

(三)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政纪各项规定,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等问题。

(四)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基本建立。

六、方法步骤

创建活动原则上一年为一个周期。一般应有遵循以下程序:

(一)动员部署。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出台实施意见或创建办法等,及时召开动员会议,通过多种途径公开创建对象、创建内容、创建标准和参与方法,动员鼓励相关单位扎实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接收新闻媒体监督。各参创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计划,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

(二)自查自纠。各参创单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健全日常创建机制,完善与社会互动,在服务场所统一设置征求意见栏,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设置群众意见箱、走进“行风热线”等形式。广泛收集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主动纠正到位。

(三)督查抽查。组织行风监督员、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等方面力量,对参创单位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综合采取交叉互查抽查等方式进行。

(四)民主测评。组织各有关方面对参创单位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测评。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一般应包括群众、行风监督员、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农民、粮食收购企业代表等,其中农民、粮食收购企业代表占比不少于40%。

(五)落实整改。参创单位对创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深入查找根源,逐条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群众满意,防止问题重复发生。对创建活动中发现的带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确保整改到位。

(六)通报结果。综合督查抽查、民主测评、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以及整改落实等方面情况,形成基层站所行风创建活动结果,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示。适时召开“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工作会议,对群众满意较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对群众满意度较差的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批评。

七、结果运用

(一)要把创建结果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对在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及时整改、甚至边创边犯的基层站所,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作人员,给予通报批评;违纪违法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二)要把创建结果与基层站所负责人的考核奖惩挂钩。

要把群众满意度高低作为工作绩效及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指标和条件,在年度考核、评奖、晋级中充分加以运用。对被评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的主要负责人,县局在评先进时优先考虑。因工作不力造成群众满意度较低、问题较多基层站所,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三)要把创建结果作为考评行风的重要依据。

要建立完善行风考核评价体系,把创建活动的工作情况作为本单位民主评议重要依据,充分运用基层站所创建结果,对创建工作开展不积极、群众反映强烈、行风建设问题突出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履行对基层站所行风建设的监管责任。基层站所作为创建工作的主体,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创新工作机制。要创新群众参与机制,把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与争创 “群众满意窗口服务单位”、软环境建设“四治四提升”等活动相结合,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着力提高参与群众的广泛性。要创新创建工作机制,扩大党员参与面,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推行党员设岗定职,制定出台行风监督员、评议代表产生和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行风监测点、行风热线作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要创新问题整改机制,着力推进由解决个案问题向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转变。

(三)加强督查指导。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做到有布置、有检查,督促参创单位抓好整改。各部门加大统筹力度,抓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工作规范、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