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灌南经济开发区招工服务工作的
实施意见
园区各局、科室、园区各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园区企业招工服务工作,积极引导广大城乡劳动者到园区就业,吸引更多的知识型、技能型人才向开发区集聚,逐步将开发区打造成全县人力资源高地,促进开发区工业经济跨越发展。现根据灌办发[2012]43号文件精神,就灌南经济开发区招工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机构
设立灌南经济开发区招工服务局,办公地点设在灌南县人力资源市场,同时管理灌南县人力资源市场。
由胡伟同志(管委会党工委委员、招商四局局长)兼任灌南经济开发区招工服务局局长;孙国、王玲、张泾、张君杰四位同志为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以“你发展、我服务,你招工、我帮办”为主题,加大企业帮办招工工作力度,积极推荐城乡劳动者到合适企业就业,进一步解决社会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同时,协助开发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处企业劳资纠纷和用工矛盾。
三、服务内容
(一)建立企业用工信息通报制度。各企业要明确一名用工信息报送员,于每周一上午11时前向开发区招工服务局报送最新用工需求和上周新员工录用信息,没有按时报送用工信息的企业视为无最新用工需求,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上报;
(二)建立用工信息发布制度。招工服务局设立户外电子屏幕,24小时免费为企业滚动播出用工信息,同时还将根据企业需要,利用网络发布用工消息、和外地招工信息平台沟通等方式,面向全社会招工,尽量满足企业用工需要。
(三)建立企业帮办招工制度。1、依托开发区招工服务局帮助招工。招工服务局每周将安排6个(周一至周六)招聘场次,其中每周五为企业招聘专场。2、利用重要节假日集中帮办招工。3、成立帮办招工服务队,根据企业用工需求情况,由帮办招工服务队负责对外招工的联系、衔接和用工信息交流,确定招工时间、地点,组织企业外出招工,和企业一起赴乡、镇及县、市、省外招工。
(四)建立定期沟通协调制度。定期到各企业走访,了解企业用工需求,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与重点用工企业的沟通协调会,通报前期招工帮办情况,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方法,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招工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四、保障措施
在招工服务局帮助企业招工的同时,园区企业也要注重建立留人机制。一是要用工资福利待遇留人。建立职工工资增长机制,使职工工资水平在企业效益提高的情况下同步提高,同时,逐步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二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用情感留人。树立企业精神,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激发职工工作热情,在职工中营造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氛围;善待职工,把职工真正当作企业的主人;尊重职工的休假、休息权利。三是加快发展,打造“精品”企业。企业要不断改善劳动条件,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同时,更新落后设备,减轻劳动强度。各企业要清楚的认识到,用工荒已悄然来到我们身边,劳动力市场的天平已向就业方倾斜,招到人、用好人、留住人已成为每个企业的必修课,要彻底改变家长制的管理作风,努力为职工打造温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从而为企业和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为灌南的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经济开发区 招工服务 工作 意见
分发:经济开发区各企业
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2年7月25日印发
(共印1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