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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391/2015-00014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国土资源、能源,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15-04-30
文号: 灌国土资发〔2015〕2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人员管理的通知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各分局、局各科室: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促进工作人员轮岗锻炼,增强窗口活力,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行政审批服务,现就进一步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管理的有关事项…

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人员管理的通知(原灌南县国土资源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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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

国土窗口人员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各分局、局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促进工作人员轮岗锻炼,增强窗口活力,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行政审批服务,现就进一步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职责

县局行政审批服务科作为牵头单位,负责与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局各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联系;由窗口首席代表协调窗口日常事务,负责派驻人员日常管理;派驻人员要严格遵守县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二、优化业务流程

按照“窗口受理、窗口出件、限时办结”的原则,提供“一站式”服务。县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的国土资源审批事项,要确保即办件当场办结,承诺件期内办结;对于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业务,由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协调,实行联审联办,力争提前办结。

三、规范人员选派

窗口人员由地籍科、利用科、规划科、交易中心等业务科室负责推荐,行政审批服务科提交人选初步方案,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进驻窗口。窗口人员每年6月底和12月底进行轮换一次,继续由上述业务科室选派人员实行轮岗锻炼

四、加强工作推进

窗口人员要通过轮岗锻炼,切实加强各方面业务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技能;各科室要大力支持、全面配合窗口开展工作,积极协助中心为窗口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5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