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骆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局各科室:
经党组研究决定:
骆 乾同志任国有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宋 飞同志任地政地籍科科长,免去法规监察科副科长、土地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王静霞同志任法规监察科科长,免去地政地籍科科长职务;
周云环同志任土地利用科科长;
王 华同志任测绘科科长,兼地政地籍科副科长;
周华兵同志任交易中心副主任;
王士军同志任土地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廖惠莲同志任土地利用科副科长;
吴 娟同志明确正股级;
宋胜和同志明确副股级;
陈晓凤同志明确副股级;
蔡海林同志明确副股级;
胡春慧同志明确副股级;
周良利同志明确副股级;
金 鑫同志明确副股级;
葛建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正股级),免去田楼镇国土资源所所长职务;
房 勇同志任田楼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免去新安镇国土资源所副所长职务;
祁亚军同志任张店镇国土资源所副所长;
卜海兵同志任新安镇国土资源所副所长,免去张店镇国土资源所副所长职务;
封其兵同志任三口镇国土资源所副所长;
祁金钟同志任北陈集镇国土资源所副所长;
高 翔同志任百禄镇国土资源所副所长;
耿龙成同志任田楼镇国土资源所副所长;
周效民同志调整到经济开发区分局工作,免去新集镇国土资源所副所长职务;
唐宪波同志调整到孟兴庄镇国土资源所工作;
张金春同志调整到张店镇国土资源所工作;
孙 建同志调整到三口镇国土资源所工作;
单爱民同志调整到新安镇国土资源所工作。
免去于达静同志土地利用科科长职务;
免去张金国同志法规监察科科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灌南县国土资源局党组
201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