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局各科室:
经党组研究决定:
王 艳同志任组织人事科科长;
俞 峰同志任信息中心主任;
杨海兵同志明确正股级;
马洪文同志明确正股级;
金 鑫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许伟星同志任信息中心副主任;
桑艳艳同志任人事科副科长;
于 威同志任土地利用科副科长;
刘红艳同志任国有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副股级);
石俊鹏同志任国有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副股级);
汪大鹏同志任规划科副科长;
刘天成同志任财务科副科长;
陈晓凤同志任地政地籍科副科长;
尹 丽同志任土地交易中心副主任;
周良利同志任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
周华兵同志任信访办副主任,免去土地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
吴 飞同志明确副股级
高 勇同志明确副股级;
严 莉同志明确副股级;
顾 星同志明确副股级;
胡建伟同志明确副股级;
吉 芳同志明确副股级;
于 佳调整到办公室工作;
徐 路调整到法规科工作;
陆 飞同志任新集镇国土资源所副所长;
张金春同志任张店镇国土资源所副所长;
祁亚军同志任新安镇国土资源所副所长,免去张店镇国土资源所副所长职务;
祁金钟同志任张店镇国土资源所副所长,免去北陈集镇国土资源所副所长职务;
郭海龙同志任北陈集镇国土资源所副所长,免去三口镇国土资源所副所长职务;
王 华调整到李集乡国土资源所工作;
邱海军调整到三口镇国土资源所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灌南县国土资源局党组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