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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471/2015-00021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综合政务,其他,请示
发布机构: 灌南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5-06-02
文号: 新委发〔2015〕18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新委发〔2015〕18号关于将镇郊等村(社区)党总支升格为党委的请 示中共灌南县委员会:新安镇镇郊社区共有党员276名,镇北社区共有党员198名,镇中村共有党员253名,曹庄村共有党员228名,目前均已具备设立党委的条件,为更好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

关于将镇郊等村(社区)党总支升格为党委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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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委发〔201518

关于将镇郊等村(社区)党总支升格为党委的请  

中共灌南县委员会:

新安镇镇郊社区共有党员276名,镇北社区共有党员198名,镇中村共有党员253名,曹庄村共有党员228名,目前均已具备设立党委的条件,为更好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拟将镇郊社区、镇北社区、镇中村、曹庄村党总支分别升格为党委,党组织隶属关系不变,隶属于新安镇党委。党委书记分别由原镇郊社区党总支书记宋成元、原镇北社区党总支书记贾庆伟、原镇中村党总支书记赵玉军、原曹庄村党总支书记周刚担任。

妥否,请批示。

   

     中共新安镇委员会

    2015年 6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