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索引号: 01430892X/2015-0005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科技、教育,教育,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5-06-22
文号: 灌教发〔2015〕36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各中小学:现将《2015年灌南县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升初”对接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学校对照相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附件:《2015年灌南县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升初”对接工作考核办法》灌南县教育局2015年6月19日附件2015年灌南县乡镇义务…

灌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灌南县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升初”对接工作考核办法》的通 知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中小学:

现将《2015年灌南县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升初”对接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学校对照相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15年灌南县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升初”对接工作考核办法》

灌南县教育局

2015619


附件

2015年灌南县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小升初”对接工作考核办法

为规范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根据市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特制定2015年灌南县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小升初”对接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对口公办初中(第一责任学校)、中心小学(直接责任学校);乡镇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连云港市田家炳中学初中部及新东小学、花园小学。

二、考核办法

1.实行捆绑考核,将对接率按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按学校总数的各1/3进行考评,从高到低排出ABC三类学校。

2.对完成对接目标且排名为A类的学校,给予奖励;对未完成对接目标且排名为C类的学校,由局党委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3.此考核结果作为校长任用及学校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要求

第一责任学校及直接责任学校要加强招生的宣传、组织,确保对接目标生数的完成,新生学籍申报完毕后,将各初中学籍数与对接目标数相比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同时适用于第一责任学校与直接责任学校。

附件:2015年灌南县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升初”对接目标任务


附件

2015年灌南县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小升初”对接目标任务

序号

第一责任学校

直接责任学校

小学毕

业生数

合理流动限数

对接目标数

1

堆沟港镇中学

堆沟港镇小学

379

101

278

2

田楼中学

田楼小学

278

74

204

3

长茂中学

长茂小学

352

94

258

4

陈集中学

陈集小学

162

43

119

5

张店中学

张店小学

240

64

176

6

汤沟中学

汤沟小学

157

42

115

7

孟兴庄中学

孟兴庄小学

458

122

336

8

六塘中学

六塘小学

211

56

155

9

李集中学

李集小学

260

69

191

10

新集中学

新集小学

216

58

158

11

百禄中学

百禄小学

309

82

227

12

三口中学

三口小学

245

65

180

13

五队实验学校

(初中部)

五队实验学校

(小学部)

267

71

196

14

大圈实验学校(初中部)

大圈实验学校(小学部)

134

36

98

15

小窑实验学校(初中部)

小窑实验学校(小学部)

226

60

166

16

张湾实验学校(初中部)

张湾实验学校(小学部)

100

27

73

17

田家炳中学

新东小学

126

34

92

花园小学

163

43

120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6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