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弘扬尊师重教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教师节期间对2014-2015学年度教育系统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型与名额
1. 市教育局表彰:优秀教育园丁40名。
2. 县政府表彰:优秀园丁40名。
3. 县教育局表彰:师德先进个人25名;先进教师6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20名;先进班主任20名;教科研能手15名;高三教学质量先进个人20名,初三教学质量先进个人40名。
二、评选范围与条件
1.评选范围:我县在职在岗教职工。
2.评选基本条件:(1)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师德高尚,工作量足,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优良,在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具体见附件1);(2)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灌南中专教龄5年以下的专业课教师除外),学历达标;(3)市优秀教育园丁和县优秀园丁推荐人选从教年限要在5年以上,近5年已获得市优秀教育园丁、近3年已获得县优秀园丁及以上表彰的不再参加本表彰类型评选。
凡存在违反《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连云港市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灌南县教育局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以及其他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教职工,实行一票否决。
三、推荐办法
1.各单位要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评选推荐工作,推荐对象须经个人申报、群众测评、单位推荐、公示后方可上报。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借用人员在现借用单位参加评选。各单位要公开评优条件,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决定;要在本单位全体教职工中进行民意测评,参加测评人数不少于本校教职工人数的80%,赞成人数超过三分之二方可上报。各单位推荐人名单应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方可上报。民意测评材料由单位保存备查。
2.各单位推荐表彰对象要向一线教师倾斜,中层以上教干应严格控制在推荐总人数的30%以内。我县推荐到市教育局参评市优秀教育园丁的人选,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校长及中层干部等管理人员将控制在推荐总人数的20%左右。
3.落选市级推荐人选原则上可参与县级表彰评选。
4.高三、初三教学质量先进个人各单位的推荐人数及评选办法将另行通知。
四、申报材料
各单位要对照评优条件,积极做好评选和推荐工作,申报材料要注重实绩,实事求是。发现虚假材料,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市级表彰上报材料有:《连云港市优秀教育园丁申报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县级表彰上报材料有:推荐人选的《2014-2015学年灌南县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申报表》纸质文档一份;《2014-2015学年灌南县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单位推荐人选汇总表》(汇总表用excel格式,纸质文档一份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市、县表彰推荐人选的工作主要实绩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校印和学校审核人签字,复印件装订成册,实绩材料复印件不得超过20张,另外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2张)与各类申报表和汇总表一同于7月8日-9日报局人事科107室,电子版发至邮箱gnjyjrsk@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14-2015学年度灌南县教育系统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2.2014-2015学年度灌南县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申报表
3.2014-2015学年度灌南县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4.2014-2015学年度市“优秀教育园丁”推荐名额分配表
5.2014-2015学年度市、县级先进个人单位推荐人选汇总表
6.连云港市“ 优秀教育园丁”申报表
灌南县教育局
2015年6月26日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6月26日印发
附件1
2014—2015学年度灌南县教育系统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市优秀教育园丁评选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锐意改革,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者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县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中能顾全大局,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以身作则,乐于助人,尊重学生,作风正派,没有参与有偿家教。
2.钻研业务,成绩突出。积极进行课程与教学改革,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教育教学质量高,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成绩突出。
3.同事认可,学生喜爱。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履行岗位职责,自觉规范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热爱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学生、家长、同事满意度高。
4. 有真实感人的事迹和鲜活的教育经验,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县优秀园丁、先进教师评选条件
1.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师德高尚,积极维护灌南教育的形象。
2.能胜任本专业的毕业班教学工作,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和科学的工作方法,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教学成绩在县内名列前茅,并在校级以上优课评比或基本功大赛获奖。
3.能热爱本职工作,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搞有偿家教,正确处理事业与家庭的关系。
4.以主人翁的态度参与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改革,为构建文化校园、和谐校园做出较大贡献。
5.服从上级领导安排,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教科研能手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心教育改革,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事业心、责任感强,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生德、智、体、美、劳等素质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没有参与有偿家教。
2.努力学习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认真并出色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创新教法、学法,提高教育质量。
3.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在课题研究中起核心作用。2013年以来有论文在市级(含市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省级获奖。
4.在县内同行中,起骨干带头作用,有一定的知名度。
5.服从上级领导安排,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先进班主任评比条件
1.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工作态度端正,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重视学生的思想工作和学生的素质教育,能面向全班学生开展班级工作。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很强的创新精神和精湛的教育艺术。坚持以学生为本,形成鲜明的班主任工作特色和教育风格。
3.所带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学风,教书育人成绩突出。2012年以来,所带班级无学生违法犯罪、无学生安全事故、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没有参与有偿家教;本年度班主任工作考核为优秀等次;在校内班级管理中必须是名列前茅。
4.从事班主任工作连续2学年(含2年)以上且2014-2015学年在任的班主任。曾获得校级以上各类荣誉称号和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优先推荐。
5.具有较强的班级组织管理能力和一定的班主任工作理论水平。善于总结班主任工作经验,能撰写有一定水平的经验总结材料或思想教育论文。
6.服从上级领导安排,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优秀教育工作者评比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严于律己,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无有偿家教行为。
2.能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及师生服务,能创造性完成本职工作,在学校管理、党群、教辅和后勤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附件2
2014-2015学年度灌南县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申报表
工作单位 |
|
申报表彰项目具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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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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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
参加工作时间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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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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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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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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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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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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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工作实绩
(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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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主管
部门
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
说明:表彰项目不可兼报。
附件3
2014-2015学年度灌南县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称 |
各单位推荐人数 |
单位名称 |
各单位推荐人数 |
堆沟港镇中学 |
3 |
北陈集小学 |
5 |
五队实验学校 |
5 |
张店小学 |
4 |
田楼中学 |
3 |
汤沟小学 |
4 |
长茂中学 |
3 |
孟兴庄小学 |
6 |
北陈集中学 |
3 |
六塘小学 |
5 |
张店中学 |
3 |
李集小学 |
4 |
大圈实验学校 |
5 |
新东小学 |
4 |
汤沟中学 |
3 |
花园小学 |
5 |
孟兴庄中学 |
3 |
新集小学 |
5 |
六塘中学 |
3 |
百禄小学 |
5 |
李集中学 |
3 |
三口小学 |
5 |
新集中学 |
3 |
新安镇小学 |
5 |
百禄中学 |
3 |
新安小学 |
4 |
小窑实验学校 |
5 |
实验小学 |
8 |
三口中学 |
3 |
第二实验小学 |
5 |
张湾实验学校 |
4 |
逸夫特殊学校 |
1 |
第四中学 |
4 |
小红花幼儿园 |
2 |
初级中学 |
6 |
机关幼儿园 |
2 |
第三中学 |
4 |
灌南高级中学 |
10 |
实验中学 |
6 |
灌南中专 |
8 |
素质教育基地 |
2 |
第二中学 |
7 |
堆沟港镇小学 |
4 |
田家炳中学 |
6 |
田楼小学 |
4 |
局机关 |
3 |
长江路小学 |
4 |
民办学校 |
5 |
长茂小学 |
5 |
小计 |
212 |
附件4
2014-2015学年度市“优秀教育园丁”
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称 |
各单位推荐人数 |
单位名称 |
各单位推荐人数 |
堆沟港镇中学 |
1 |
北陈集小学 |
1 |
五队实验学校 |
2 |
张店小学 |
1 |
田楼中学 |
1 |
汤沟小学 |
1 |
长茂中学 |
1 |
孟兴庄小学 |
1 |
北陈集中学 |
1 |
六塘小学 |
1 |
张店中学 |
1 |
李集小学 |
1 |
大圈实验学校 |
2 |
新东小学 |
1 |
汤沟中学 |
1 |
花园小学 |
1 |
孟兴庄中学 |
1 |
新集小学 |
1 |
六塘中学 |
1 |
百禄小学 |
1 |
李集中学 |
1 |
三口小学 |
1 |
新集中学 |
1 |
新安镇小学 |
1 |
百禄中学 |
1 |
新安小学 |
1 |
小窑实验学校 |
2 |
实验小学 |
2 |
三口中学 |
1 |
第二实验小学 |
1 |
张湾实验学校 |
2 |
逸夫特殊学校 |
1 |
第四中学 |
1 |
小红花幼儿园 |
1 |
初级中学 |
2 |
机关幼儿园 |
1 |
第三中学 |
1 |
灌南高级中学 |
3 |
实验中学 |
2 |
灌南中专 |
2 |
素质教育基地 |
1 |
第二中学 |
2 |
堆沟港镇小学 |
1 |
田家炳中学 |
2 |
田楼小学 |
1 |
局机关 |
1 |
长江路小学 |
1 |
民办学校 |
2 |
长茂小学 |
1 |
小计 |
62 |
附件5
2014-2015学年度市、县级先进个人单位推荐人选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目 |
教龄 |
学历 |
职称 |
教师资格类型 |
工作单位 |
职务 |
学校类型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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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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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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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备注:学校类型限填城市、县城、农村。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6
连云港市优秀教育园丁
申 报 表
工作单位
姓 名
填表时间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采用A4纸规格。
二、请用计算机或钢笔(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准确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书写要清晰、工整。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三、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四、“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
五、“近5年以来教学工作量”一栏由候选人所在学校按每学年课时数填写。
六、“从事德育或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一栏,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如实填写:(1)是否担任过班主任或学生辅导员,担任班主任或学生辅导员的年限及起止时间;(2)担任班主任或学生辅导员工作的主要业绩;(3)从事其他德育或思想政治工作的情况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 年月 |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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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
教龄 |
|
学历 |
|
专业技术职务 |
|
||||
所在 单位 |
|
现任行政职务 |
|
||||||||
通信 地址 |
|
邮编 |
|
||||||||
电话 |
|
||||||||||
个
人
简
历
|
|
||||||||||
曾获 主要 荣誉 称号 和奖励 |
|
||||||||||
近5年来教学工作量 |
单位盖章 |
||||||||||
从事 德育 或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
单位盖章
|
||||||||||
先进事迹(由所在单位填写,不超过1500字)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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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
县级 教育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
市 教 育 局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