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硕项湖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局提出《关于实施阶梯水价制度的申请报告》。根据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和完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4]120号)精神,经审查并请示县政府同意,本局对该公司的实施阶梯水价申请予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听证目录》、《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居民生活用自来水(基本水价部分)调整应当履行价格决策听证程序,充分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与透明度,本局初定于
本次听证会拟定参加人员21人。其中,消费者9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经营者代表3人、专家学者2人、利益相关方代表1人,政府部门4人。听证会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委托相关组织推荐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邀请相结合办法产生。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人员,可自即日起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或单位推荐证明)到县物价局价格管理科报名。我局将根据申请报名及推荐情况确定听证会参加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听证会参加人,同时送交有关听证材料。报名电话:83968252;联系人:陈武能;报名截止日期
灌南县物价局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