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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383/2015-00012 信息分类: 机构职能, 财政、金融、审计,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5-06-30
文号: 灌财发〔2015〕40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财发〔2015〕40号灌南县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科室职责的通知各科室: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就部分科室职责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基本思路为进一步保持与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内设机构职责上下对接,强化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增强预算管理的完整性,结合我县财政工作实…

灌南县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科室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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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财发〔201540

灌南县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科室职责的通知

各科室: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就部分科室职责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基本思路

为进一步保持与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内设机构职责上下对接,强化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增强预算管理的完整性,结合我县财政工作实际,力争做到科室管理职责明确不交叉、服务到位不错位,努力提高行政效能。

二、   调整内容

详见《灌南县财政局部分科室职责调整表》(附件)

三、   具体要求

1.本次调整的职责,重点为科室划入、划出、新增及取消的主要职能。根据确定的事项,相关科室应进一步细化明确具体工作任务。

2.根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和工作需要,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将适时对科室职能进行动态调整。

3.本次调整涉及科室较多,希望各科室要提高认识、积极工作,主动做好向省财政局厅和市财政局有处室的请示报告,加强科室间的衔接、沟通和协调,主动积极与被服务单位做好对接和解释工作。

4.所有调整职责涉及事项的交接工作,务必于619日前调整到位.在工作交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局人教科联系。

附件:灌南县财政局部分科室职责调整表。

                             

灌南县财政局

2015615

抄送:省财政厅,市财政局。

灌南县财政局                      2015615日印发


附件

灌南县财政局部分科室职责调整表

2015615

序号

 

主要调整职责内容

1

办公室

【划入】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职责,由会计局划转办公室。

2

预算科

【划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编制和管理职责,由综合科划转预算科。

3

国库科

【新增】汇总并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由国库科承担。

4

农财科

【划出】劳动力转移培训专项资金管理职责,由农财科划转社保科。
【划出】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管理职责,由农财科划转基层局。

5

经建科

【划出】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等涉农补贴资金管理职责,由经建科划转基层局。
【划出】保证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及其政策研究,由经建科划转综合科。
【划出】军粮差价补贴管理职责,由经建科划转行政政法科。
【划出】中央财政支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职责,由经建科划转工贸科。
【取消】取消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和汽车以旧换新等相关职责。

6

社保科

【划出】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及担保基金和贴息补助资金管理职能,由社保科划转金融科。
【划入】支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财政政策管理职责,由教科文科划转社保科。
【划入】劳动力转移培训专项资金管理职责,由农财科划转社保科。
【划入】人社局人事人才及军转等专项资金管理职责,由行政政法科划转社保科。

7

教科文科

【划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由教科文科划转综合科。
【划出】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财政政策管理职责划转至社保科。
【划出】县属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职责,由教科文科划转资产科。

8

行政政法科

【划出】人社局人事人才及军转等专项资金管理职责,由行政执法科划转社保科。                       【划入】军粮差价补贴管理职责,由经建科划转行政政法科 。                                            【划入】质量强省相关专项经费管理职责,由工贸科划转行政政法科。

9

综合科

【划出】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职责,由综合科划转预算科。                                           【划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职责,由教科文科划转综合科。
【划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政策研究及市级引导资金管理职责,由经建科划转综合科。

10

工贸科

【划出】财政厅下达我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专项补助资金管理职责,由工贸科划转金融科。
【划出】质量强省相关专项经费管理职责,由工贸科划转行政政法科。                                      【划入】中央财政支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职责,由经建科划入工贸科。

11

金融科

【划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及省级担保基金和贴息补助资金管理职责,由社保科划转金融科。
【划入】财政厅下达我县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专项补助资金管理职责,由工贸科划入金融科。
【新增】清洁发展基金融资项目的组织申报及相关管理工作,由金融科负责。
【新增】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的推广运用、规划制定及项目管理等工作,由金融科负责。

12

资产科

【划入】县属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职责,由教科文科划转资产科。

13

基层局

【划入】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等涉农补贴资金管理职责,由经建科划转基层局。
【划入】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管理职责,由农财科划转基层局。
【新增】支持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政策管理职责(综改办),由基层局负责。
【新增】小城镇建设示范试点职责(综改办),由基层局负责。

14

会计局

【划出】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职责,由会计局划转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