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财发〔2015〕40号
灌南县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科室职责的通知
各科室: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就部分科室职责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基本思路
为进一步保持与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内设机构职责上下对接,强化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增强预算管理的完整性,结合我县财政工作实际,力争做到科室管理职责明确不交叉、服务到位不错位,努力提高行政效能。
二、 调整内容
详见《灌南县财政局部分科室职责调整表》(附件)
三、 具体要求
1.本次调整的职责,重点为科室划入、划出、新增及取消的主要职能。根据确定的事项,相关科室应进一步细化明确具体工作任务。
2.根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和工作需要,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将适时对科室职能进行动态调整。
3.本次调整涉及科室较多,希望各科室要提高认识、积极工作,主动做好向省财政局厅和市财政局有处室的请示报告,加强科室间的衔接、沟通和协调,主动积极与被服务单位做好对接和解释工作。
4.所有调整职责涉及事项的交接工作,务必于6月19日前调整到位.在工作交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局人教科联系。
附件:灌南县财政局部分科室职责调整表。
灌南县财政局
2015年6月15日
抄送:省财政厅,市财政局。 |
灌南县财政局 2015年6月15日印发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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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财政局部分科室职责调整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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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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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科 室 |
主要调整职责内容 |
1 |
办公室 |
【划入】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职责,由会计局划转办公室。 |
2 |
预算科 |
【划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编制和管理职责,由综合科划转预算科。 |
3 |
国库科 |
【新增】汇总并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由国库科承担。 |
4 |
农财科 |
【划出】劳动力转移培训专项资金管理职责,由农财科划转社保科。 |
5 |
经建科 |
【划出】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等涉农补贴资金管理职责,由经建科划转基层局。 |
6 |
社保科 |
【划出】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及担保基金和贴息补助资金管理职能,由社保科划转金融科。 |
7 |
教科文科 |
【划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由教科文科划转综合科。 |
8 |
行政政法科 |
【划出】人社局人事人才及军转等专项资金管理职责,由行政执法科划转社保科。 【划入】军粮差价补贴管理职责,由经建科划转行政政法科 。 【划入】质量强省相关专项经费管理职责,由工贸科划转行政政法科。 |
9 |
综合科 |
【划出】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职责,由综合科划转预算科。 【划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职责,由教科文科划转综合科。 |
10 |
工贸科 |
【划出】财政厅下达我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专项补助资金管理职责,由工贸科划转金融科。 |
11 |
金融科 |
【划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及省级担保基金和贴息补助资金管理职责,由社保科划转金融科。 |
12 |
资产科 |
【划入】县属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职责,由教科文科划转资产科。 |
13 |
基层局 |
【划入】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等涉农补贴资金管理职责,由经建科划转基层局。 |
14 |
会计局 |
【划出】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职责,由会计局划转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