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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594/2011-00017 信息分类: 领导分工, 其他,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新集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1-03-17
文号: 新委发[2011]42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新集乡秸秆禁烧巡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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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集乡秸秆禁烧巡查方案》的
  
 
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
《新集乡秸秆禁烧巡查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新集乡秸秆禁烧巡查方案
 
 
 
 
 
二0一一年六月三日
 
 
 
新集乡秸秆禁烧巡查方案
为有效遏制秸秆焚烧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全乡不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和秸秆下河引发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自6月8日起,我乡将组织夏收季节秸秆禁烧巡查专项行动。有关方案明确如下:
一、巡查时间
2011年6月8日至6月23日。
二、巡查区域
按照《新集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乡范围秸秆全面禁烧。乡级巡查以307省道、涟新路、新花路、各村主要交通干道、国债路两侧以及乡周边区域为重点巡查防控目标;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和要求,严密组织本辖区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巡查本村范围内所有地块;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导致我乡出现严重的灰霾天气。
三、任务分工及要求
(一)任务分工
第一督查组(组长:姜清华,成 员:赵长春、高 兴、王永杰)负责新南、街东、季圩、梨园、塘河、唐庄六个村范围内重点区域、重点路段以及大前、大元两村新花路两侧进行秸秆禁烧巡查、督查及防控工作。第二督查组(组长:杨海林,成 员:魏善猛、蔡 祥、 张 杰)负责对新集、兴庄、菊花、大前、徐老、大元、七个村范围内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进行秸秆禁烧巡查、督查及防控工作。
(二)巡查要求
1、在6月8日至6月13日夏收前时段内,巡查各村宣传准备情况,包括通告、标语、横幅、宣传单是否张贴、悬挂和发放到位、群众是否家喻户晓;巡查每天不得少于两次。
2、在6月13日至6月23日夏收期间,重点巡查禁烧情况,除大雨天气外,每天实行24小时巡查,对一些禁烧不力、屡出问题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要加密巡查。
四、工作措施
一要制定计划,明确分工。各村在乡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订巡查工作计划,明确巡查的时间、区域、责任人员以及相关要求,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秸秆禁烧巡查工作的有序和顺利开展。各村巡查计划、人员分工及联络方式于6月6日17时前报送乡党政办。二要落实责任,履职尽责。组织秸秆禁烧巡查是确保秸秆禁烧效果最直接有效的手段。各督查组长是秸秆禁烧巡查的直接责任人,巡查过程中要认真记录火点情况(火点时间、具体位置、焚烧程度等),及时进行处置、通报各村并上报乡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嫌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确保秸秆禁烧巡查取得预期目标和效果。三要畅通信息,加强调度。乡党政办广泛收集与汇总秸秆焚烧相关信息,加强对全乡秸秆禁烧工作的情况调度,及时通报情况和调度工作。四要强化考核,严明奖惩。根据县、乡秸秆禁烧考核办法,乡党委、政府将对全乡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对完成任务好、成绩显著的村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因秸秆抛河引起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起大气污染事故的,取消评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